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1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__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淳安县、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二)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院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23所高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625名本科计划,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1,分校计划见附件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29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
(三)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周知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资格造假。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__年5月13日
附件1
分县招生计划
附件2
分校招生计划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__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贫困县(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1)。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__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__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__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__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
(三)今年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主动与当地主管部门对接,准确采集相关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无误。各贫困县(区)招生办于4月15日前,负责在高考报名系统中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添加相应标记。
(四)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15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复核工作完毕后,各贫困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招办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
(五)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提供给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依据各县(区)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考生相应标记,汇总形成我省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考生名单并依有关要求进行报送。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类B段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考试招生官方网站公示。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便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
(三)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扩大信息共享,简化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各有关县(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有关县(区)招生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各有关中学。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__年3月26日
附件1
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附件2
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
白于山区(6个):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1个):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
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3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__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20__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20__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二志愿。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确保我县打好收官之战,我局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扶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生态扶贫是打赢脱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方略。坚持从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实际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为宗旨,将生态与贫困、生态与文明、生态与永续发展紧密联系,切实推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精准扶贫,促进县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得到更多实惠,推动县贫困地区建设生态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美好生活。今年将重点以到村到户到人的生态奖补资金扶持,着重实施项目建设为抓手。
二、工作内容
今年我局计划重点实施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达2533.33万元。
(一)精准兑现补助资金。一是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28.41万亩,总资金444.22万元。二是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商品林停伐补助7.63万亩,总资金76.11万元。
(二)大力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一是选聘422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33元,年工资为5947.96元(含每人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251万元。二是选聘1028名草原管护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78元,年工资为5953.36元(含每人一年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612万元。
(三)生态建设项目扶持。一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省县20xx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退化草地治理与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二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县20xx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保障社员(建档立卡户贫困群众)短期务工增收。
三、进度安排
(一)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和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月落实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责任,11月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集体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二)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每月通过一卡通实现资金兑现。
(三)生态建设项目:预计3月份完成合作社社员招聘工作,4至6月实施具体项目,7月兑现劳务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草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制度。县林草局统筹抓好生态扶贫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动态和困难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助推生态扶贫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筹措。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浪费,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严把项目质量。落实专人负责担责,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绘就“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动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积极听取建议意见,确保扶贫项目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5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6
继《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发布后,9月28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规划》《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这五个专项发展规划分别以农机化科技、农机化教育培训、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试验鉴定和设施农业等五个领域为对象,总结发展主要成就,分析了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实施的保障措施。五个专项规划与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配套衔接,丰富、细化了规划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未来五年,农机化科技发展要以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共性技术等研究为重点
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指出,今后五年农机化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农机农艺相结合,产学研推相结合,努力改善农机化科技保障条件,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技术转化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要以农机化技术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农机化科研条件逐步改善,农机农艺融合、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农机化科技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目标,围绕制约不同区域、不同作物机械化的共性技术,重点开展机械化耕作、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农机鉴定与检测技术研究;突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加快设施园艺、设施养殖、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装备与技术研究;加快牧草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加强农机化软科学研究。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新体系;加强政策扶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联合协作,健全创新机制;实施重点工程,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深化技术交流等方面为农机化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未来五年,农机化教育培训要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以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期间,规划每年培训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人才550万人次以上,其中管理人才队伍每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科技人才队伍80万人次以上;实用人才队伍,450万人次以上。要以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为目标,加大农业机械化管理干部培训力度;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为目标,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人员培训步伐;以提高作业服务能力为目标,增强农机实用人员培训效果;以提升教育培训能力为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提高实用技能为目标,加快农业机械化职业技能开发。要继续实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的扶持力度,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营造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良好氛围。
未来五年,农机化技术推广要加快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普及应用
要以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推广为重点,加强体系建设、创新推广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总体目标是:农机化技术创新能力、技术集成能力、推广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0%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等。要通过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农机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等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力度,科学谋划项目,增加项目储备。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以全程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加强先进的农机化和农艺技术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农机科研、教学、推广、生产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推结合。加强农机、农艺等部门的合作,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机械化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融合。
农机化发展专项工作计划
未来五年,农机试验鉴定要大力提升鉴定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总体目标是:到年,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更加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与农业机械化发展更加协调,技术支撑保障更加有力,服务“三农”的作用更加突出。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实现新突破,部级鉴定能力范围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0%,部省两级鉴定能力覆盖14大类57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进一步健全,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科学;试验鉴定人员依法鉴定意识明显加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健全,特色更加突出;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等基础理论及方法研究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重点加强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高性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油菜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及大中型配套机具的实验室建设。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部省两级鉴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及试验鉴定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国际影响力。
未来五年,我国设施农业发展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年我国园艺设施面积超过350万公顷;生猪、蛋鸡、肉鸡、奶牛和肉牛的规模化养殖比例分别达到64.5%、78.8%、85.7%、46.5%和41.6%。年设施蔬菜总产量超过1.7亿吨,占蔬菜总产量的25%。规模化养殖场猪肉、牛奶产量分别达到3270.9万吨、1662.6万吨。设施水产品产量达到780万吨,约占水产品总产量的15%。未来五年,我国要积极推进设施农业科技创新,提高设施农业的装备水平、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设施规模稳定增长,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设施园艺生产的耕种、灌溉、植保等作业机械装备及温室智能化环境控制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劳动强度有效降低;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艺装备的成套化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防疫设施设备配套比例提高2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100%。为此,要注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研发,提高设施园艺、设施畜牧、设施水产的技术水平。通过将设施农业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认真落实设施农业有关投入保障政策,形成较为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农民投资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7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地方专项工作计划 篇8
各车间部门:
根据集团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计划的要求六月份工作的专项检查项目有:
(1)防暑降温检查
(2)电气、线路检查
(3)危险化学品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防暑降温检查:
1、是否对员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教育
2、班组是否储备降温及急救药品
3、车间防暑降温饮品配备是否充足
4、工作环境是否通风
5、高温岗位连续工作时间是否超出人体极限
6、是否有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2)电气、线路检查:
1、线路铺设是否规范
2、超负荷用电
3、线路是否老化
4、配电柜和设备是否接零
5、是否做到一机一闸
(3)危险化学品检查:
1、使用和储存单位是否张贴危化品的标签和警示标志
2、使用和储存单位是否有危化品事故的控制盒防护措施
3、使用和储存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培训
4、危化品库房的管理人是否取得从业资格、
5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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