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扶贫工作计划 篇一
一、实施范围
全县18个乡镇,主要范围在24个省级贫困村,17个县级贫困村。重点聚焦在20xx年计划退出的7个省级贫困村、5个县级贫困村,计划脱贫的3507人农村贫困人口。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落实干部驻村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XX县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严抓实扶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委〔20xx〕107号)要求。定时召开定点帮扶部门联系工作座谈会,汇报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坚强经验交流沟通;积极向上争取,加强与定点联系帮扶部门的衔接沟通,力争取得定点联系部门的最大支持。
(二)开展民营企业扶贫
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引导动员不少于10家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签约结对帮扶,并从中最少选择1个村帮扶典型,进行推广宣传,营造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良好氛围。
(三)群团组织脱贫帮扶行动
1.金秋助学延伸活动。通过项目化运作,吸引广大社会力量参与金秋助学活动,计划争取惠民中心、共青团、教育、民政、总工会、红十字会、扶贫等部门资金,解决200名以上家庭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
2.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带动作用。引导每个贫困村依托本村优势建立1到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积极引进新品种,改良种养殖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3.开展残疾人服务项目。在贫困地区组织残疾人就业服务等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4.就业援助。积极争取资金用于贫困农民工培训,安排落实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四)社会组织扶贫推进行动
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帮扶活动,建立社会企业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情况报告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等评估指标。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考量范围。
(五)公民个人爱心扶贫行动
1.开展扶贫进校园试点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这一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各类校园以多种形式开展扶贫宣传,培养青少年扶贫济困意识。引导广大学生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2.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就地就近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体验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扶贫意识。
(六)开展电商扶贫行动
启动实施电商扶贫试点活动,加强培育电商扶贫人员,建设线上线下特色产品馆,体验直销店,构建贫困地区产品双向流通体系。
(七)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1.创新开展“10.17”扶贫日志愿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捐款捐物,参与“扶贫日”活动。
2.继续推荐录入完善“爱心扶贫网”,每个乡镇推荐不少于2户,有贫困村的乡镇不少于3户。完成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000户贫困户动态管理信息录入工作,提升网站影响力,组织社会团体定期访问网站,认捐相应贫困户。
(八)扶贫动员宣传提升活动
发挥县内主流媒体优势,及时全面报道县委、县政府和各行各业在社会扶贫方面的重要部署和具体行动,适时推出对社会扶贫工作中一些关键问题或现象问题的深入报道,形成持续社会扶贫舆论宣传的范围,开设脱贫攻坚进行时等专栏。不断发掘、推广、宣传社会扶贫典型经验。利用州通讯社、XX县之窗等媒体平台宣传社会扶贫工作;开展走进贫困地区活动,推出相关记者走进贫困村活动,深入报道社会扶贫帮扶活动。
(九)爱心扶贫荣誉激励行动
在全县范围评选“XX县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XX县社会扶贫先进个人”。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和卓越成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关表彰。
2.社会扶贫工作计划 篇二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向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6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1,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
推进区社会福利院和石洞镇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xx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85%。20xx年达到100%。
2,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最低标准
20xx年将农村特困供集中供养人员标准由35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分散供养人员标准由25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三,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由政府按每年300元的标准为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养老保险费并给予参保补贴。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死亡补贴金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地区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四,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
1,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安居区户籍的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的农村残疾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安居区户籍的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二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3、实施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按600—20xx元/人的`标准对因病住院贫困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按1。5万元/人的标准救助脑瘫儿童15名;按2万元/人的标准救助15名0—6周岁的视力、智力、听力、肢体、自闭症儿童。
4、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教育救助: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300名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中的学生发放助学补助。按1000元/人的标准对300名愿意学习生产技术的残疾人及家庭人员,完成学业后补贴一定数额的培训费用。
5、实施贫困残疾人生产帮扶:以发展家禽养殖业等方式,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就业年龄段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3345名残疾人及家庭发放一定数额家禽幼苗,帮助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