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
为确保本小区___ __号(业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服务中心(甲方),与____________业户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装修承包商)(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根据装修设计的审定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大厦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
1. 负责_____号________室乙方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不少于2个/单元。
6. 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 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8.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户)_____________(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制作工程的费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四、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3、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____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____________区商业街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内之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号商铺。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四、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____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____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_(加工装配方):
乙方________(来料、来件方):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____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名,生产工人____名,开业后____月增至____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付出。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____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元,每月工作____日,每天____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____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____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____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账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具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贸易公司(下称授权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银行(____分行)向乙方在____开户的银行(____银行;账号____)办理。乙方超过____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个____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他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任一生产加工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_______________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7
一、装修工程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工程预算表》。
3、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承包方式: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六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七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二、解决装修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各退一步。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法院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优点是法院处理较为权威具有公信力,缺点是耗时耗力。
三、解决装修合同纠纷的流程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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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_______万元以下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元
金额大写:元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搞好配合协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项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便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商定的工程内容按所付预算书中的所列项目由乙方总承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工程所付预算书双方应作充分协商后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则不再另行讨论、变更。
3、甲方如需要在预算内容外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根据实际增加工程量,做出预算,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后,甲方应将追加预算金额在三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三、工程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乙方进施工现场后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竣工,总期_____天。
2、施工中,如遇下了情况影响正常进行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应追究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致使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或要求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施工内容,致使原施工进度无法如期实施者。
(3)因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工期向后顺延。
(4)施工期间由天气等原因,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5)交叉施工中造成的误工。(指乙方只承担部分装修项目时,与甲方自行安排的其他施工队伍交叉施工)
四、质量及竣工验收
1、为保证施工期及工程质量,乙方派__________________为工地代表看守工地。
2、装饰工程属工程类,甲方应允许乙方有一定误差。
(1)如木工制作中由于材料存在着干燥程度不够的问题,施工中出现轻微变形现象,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如墙、顶面涂料饰面中由于气候条件及墙面本身问题等客观原因,会使墙面出现少许裂缝,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维修。
(3)交叉施工中由对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所需费用由对方承担。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有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三天内,若甲方不验收,视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40%。工程木工完工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35%。刷乳胶漆前交付总工程款20%。待完成工程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款的5%。
2、甲方不如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在商定付款日三日后停工。
六、甲方责任
1、本工程施工的用电、用水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便利条件。
七、工程维修
本工程自竣后两年内,如遇有因施工质量造成损坏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意外事件如水淹造成的损坏,乙方亦负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房屋,工程已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装修工程质保合同范本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本次的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及做法:工图纸
4.承包方式:双方协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一)包工包料;
(二)部分包工、报料;
(三)包工不报料。
5.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保修期: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 ):__元整__(小写: )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应付工程款。(注:此价款为工程预、结算依据,最终价款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因素;
2.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
3.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4.遵守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年发布的 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事件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擅自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2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承包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天。
6、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先生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
乙方:____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__号房屋工程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份前进行整修。
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份前进行整修。
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____日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____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搞好配合协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项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便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商定的工程内容按所付预算书中的所列项目由乙方总承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工程所付预算书双方应作充分协商后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则不再另行讨论、变更。
3、甲方如需要在预算内容外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根据实际增加工程量,做出预算,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后,甲方应将追加预算金额在三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三、工程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乙方进施工现场后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竣工,总期_____天。
2、施工中,如遇下了情况影响正常进行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应追究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致使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或要求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施工内容,致使原施工进度无法如期实施者。
(3)因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工期向后顺延。
(4)施工期间由天气等原因,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5)交叉施工中造成的误工。(指乙方只承担部分装修项目时,与甲方自行安排的其他施工队伍交叉施工)
四、质量及竣工验收
1、为保证施工期及工程质量,乙方派__________________为工地代表看守工地。
2、装饰工程属工程类,甲方应允许乙方有一定误差。
(1)如木工制作中由于材料存在着干燥程度不够的问题,施工中出现轻微变形现象,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如墙、顶面涂料饰面中由于气候条件及墙面本身问题等客观原因,会使墙面出现少许裂缝,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维修。
(3)交叉施工中由对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所需费用由对方承担。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有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三天内,若甲方不验收,视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40%。工程木工完工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35%。刷乳胶漆前交付总工程款20%。待完成工程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款的5%。
2、甲方不如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在商定付款日三日后停工。
六、甲方责任
1、本工程施工的用电、用水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便利条件。
七、工程维修
本工程自竣后两年内,如遇有因施工质量造成损坏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意外事件如水淹造成的损坏,乙方亦负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工费: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指定由_______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_______为替补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停工一天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__元/天。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履行完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