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2
承包方(甲方):责任人:分包方(乙方):责任人: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拆旧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
2、拆除标准:
3、承包方式:
3、材料归属: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______方所有,由______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拆除范围内建筑物,完成及其他清理工作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职责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5、受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完成后,按期支付价款。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6、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其责任。违约方应赔付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另交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
甲方:住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住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分包单位应履行如下条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接受总包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协单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分包、外协单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前有关治安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5.分包、外协单位应定期将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状况向地区派出所申报,及时办理暂住证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总包单位保留备查。
6.分包、外协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队伍治安保卫协议书》并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应履行下列条款:
1.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本协议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安全。
3.对违反治安条例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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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__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____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包人:(签章)发包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5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签订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面递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 施工工期:从年月日到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行提供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工具耗材,运费及垂直运输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接工程后不准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甲方如发现乙方分包或转包施工,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进度等全部法律及经济任。
六、 验收方法及标准:
1、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板为生产标准并以此为验收依据,并应符合相关企业、行业或国家的有关标准,乙方同时提供原厂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施工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材料到场后,甲方对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工程承包范围及项目内容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验收依据,合格率达到100%,并确定实际工程量。
七、品质要求及单位价格:工程单价为 元/㎡。
八、预计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 元。
九、 付款方式及时间
①材料、工人同时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
②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③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④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⑤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⑥剩余工程款待装饰工程全部交付验收后, ,期满后无息一次付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及乙方提供的样板为验收标准,按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存在质量及施工进度上的延误,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工期损失,逾期每天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
2、如不能完全符合品质要求将由供方无偿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 乙方责任
①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由精干技术人员组成;
②乙方应自行负责本工队工人在此工程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及由于供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安全,发生的上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且承担一切费用;《装饰工人施工合约》作为本协议的必要附件。
③乙方应旅行应有的义务负责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交通、食宿及相关的保险等事宜;
④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程,否则因违反有关规定所受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处罚或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公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生效。
十四、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可上诉 仲裁委员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执一份。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7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__)、《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认真阅读施工蓝图、现场勘察,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特指定以下友好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工程中的外墙粉刷(钢丝网、砂浆喷涂)、阳台铺设地砖(平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坡、砂浆找平、铺设二道钢丝网、踢脚)、外墙面砖、外墙面砖等。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泥工班组自带除砂浆搅拌机外所有机具如劳动车、输送材料机械等辅助材料及小型机具,并安排相应人员配合甲方放线。
三、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按施工规范验收。
四、施工工期
从开工之日起计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本协议要求的所有工程量。
若非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乙方无法完成以上进度要求、甲方制定的节点要求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任务单要求的,按_____元/天(或具体指明罚款额)处以罚款,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指定的进度组织人员精心施工。
积极做好与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工作,服从甲方的施工流程安排,有效按照甲方及建设单位规定的进度、质量、安全要求组织安排,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随时调整、调配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无条件配合甲方,保证保时保质完成工程进度。
五、结算方式
根据以上要求及内容。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根据乙方上报的现场实际施工工人的花名册,由现场管理人员核实、签字,工人本人签字的名单,以_______元/人·月的标准支付工人生活费。
2、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完成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后,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_%。
3、余款至合同所述工程量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内付清。
七、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和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创优目标,在按进度完成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验收,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一次合格,如果达不到安全、质量要求,则按相关分项建筑面积_______元/㎡扣罚。
如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检查后发整改通知单,每次罚款________元;发罚款单,乙方承担相应罚款,并追罚_____元/次。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协商、决定工程有关事项,批准或否决乙方有关建议及要求。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落实提供相应的材料。
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发放职工生活费。
3、甲方定期及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指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落实整改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工期延误,其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款内扣除。
4、甲方负责乙方安全帽统一采购,乙方领取时按每顶实际价格支付押金,归还时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实赔付给甲方。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派__________为本项目全面负责人,并主动配合甲方落实相关工作。
2、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自行招聘相应的施工人员,但一律不得使用女工和随带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有带家属的工人,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清退。
乙方自行招聘的施工人员应进行考核,招聘人员的数量和技术等级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上岗前施工人员应持相关的证件并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如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件备案,备案后方可上岗,如乙方瞒报、虚报、漏报,或擅自安排无相关证件的人员上岗,一旦发现,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违规者予以清退出场。
3、乙方进场前应主动向甲方汇报施工人员安排情况,作业人员必须达到实际工作进度所需要的数量。
4、本工程不得转包于他人,如有转包,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工程款按现场实际完成量的_____%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各类费用要求。
5、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验收,乙方按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落实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如工程质量低劣及导致企业形象受损,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按预算标准),甲方有权及时做清退处理。
6、乙方必须指定专人搞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杜绝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乙方应以节料、节能为原则,有义务保护好甲方的成品、楼梯踏步阳角柱的保护、半成品材料及施工现场的设备等,不受人为损坏,如发现大料小用、材料乱用等恶意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情节轻重予以罚款________元,并对受损物按价赔偿,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
7、乙方应与其招聘的所有施工人员签定劳务合同(留甲方一份存底),并严格按照劳务合同要求与施工人员共同执行遵守,如乙方职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若因此导致甲方形象受损,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所报材料数量必须准确,在施工时严格控制损耗率(约定损耗率为_______%),如超过损耗率或多报数量造成原材料堆积和浪费,则按甲方购买价赔偿相应材料价款。
十、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脱节,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合同,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表、节点认真履行,按照节点精心施工,在每一层每个节点部位,造成工期延误,则按每天_____元扣罚,除不可抗力外。
十一、安全
1、创建文明工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甲方必须对施工进场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相关人员未经培训教育,不得擅自上岗,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有效证件),对于在施工作业中因违章违纪等行为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工伤事故在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负,在_____元以上的甲方补助_____%,乙方负责_____%。
3、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地的相关制度。
如有违规现象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并从当月进度款内一次性扣除。
十二、食堂、宿舍文明管理制度
乙方自行安排工人食宿事宜。
十三、其他事项
1、甲方只提供给乙方砂浆搅拌机,剩余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2、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在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自愿交纳元的押金,作为现场文明、安全及节约(包括材料和生活资源)的保证金,保证金在进场时交付项目部,完工后若无违约行为,项目部在三天内返还给乙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因违约双方无法谈判协商解决,可通过劳务仲裁部门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9
名称: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名称: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分包事宜协商一致,于 年 12 月 4 日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机房
2、工程地点:杭州市
二、分包范围
机房系统工程( )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11月15日
2、竣工日期: 年12月31日
3、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按合同金额1%/日支付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该验收申请后经业主确认后组织竣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数量由甲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5、验收期限为乙方完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超过一个月甲方仍无法组织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金额(大写)为: 圆整 (人民币),如工程量发生变化,以双方工程结算确认的金额为准。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关工程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提供的收据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前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不承担质保金,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一次性提供给甲方全额工程发票。
3、乙方收取工程款的指定帐号: 。
七、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合同解除
8.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损害甲方名誉或有其他行为导致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甲方因上述两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此项目的预期利润。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
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且每延期壹天应支付乙方应付款0.1%的滞纳金,总滞纳金金额不大于合同额3%。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大楼设备安装等单位的关系协调,若未及时协调好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误工工期不得超过5天,若误工期超过5天则每超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误工费每天1000元,总延误罚金不超过合同额3%。
甲方因更改原设计超出5%以上而造成多余的预算内材料,甲方须承担多余材料的运输、搬运费用(按实结算),并同时承担多余材料价值10%的搬运退货折旧等费用。
(二)、乙方:
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每延期壹天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3%。
工程质量确保优良,若由于用材及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清单提供材料,若有更改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非合同内容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使用,以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在承接本项目过程中向业主所作的一切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评标意见、合同及其附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的或约定与前述文件不一致的,以前述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甲方: (章)
授权代表:
乙方: (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0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__市政府〔1984〕_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1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桩号以项目部技术部划分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及其责任
1、本合同总工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虑各种程度的晴、阴、雨、风、雾、洪水、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因素,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计划为准。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若超过合同工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若在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内完成,甲方不予奖惩。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同)对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满足业主要求,同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标准,并应满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纲要求和本项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该标准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按双倍数额予以赔偿。
五、工程数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 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采用按约定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单价(含管理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实物尺寸计算,同时须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综合劳务单价包括的内容:甲方按本合同书给乙方支付的价款,为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应(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代租)的材料、机具外,其余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小型设备费、材料现场卸车费、保管费、倒运费(甲方库房或指定存放点到施工现场)、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含社会保险费用)、利润和税金(其中营业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费用都含在此单价中;同时此单价中也包含了场内便道、施工生产生活用房、施工场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费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单》的“备注”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设计变更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5、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主管工程师按月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报数量表,并经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乙方不予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每月计量一次,提交月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报表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工计价;计量确认后,在业主拨款到位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进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决算。
2、甲方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过量测核实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构成支付的依据,必须由甲方计划、技术、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任何个人单独签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都不能认定为支付依据。
3、乙方应派代表参加现场验工计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无异议的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乙方对甲方计量核实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计量结果公布当日起2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辩,并与甲方共同进行复核签认,否则,视甲方计量结果准确;对于合同外用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带有编号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单》,并由项目经理认定的人员签认完整,且在一个月内申报;超过一个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又不提出异议或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则视甲方所作的计量为正确计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辩。甲乙双方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联系,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后应签收确认。
5、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本月应扣甲方供应材料的价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业主对工程验收合格且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对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返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6、如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甲方给予乙方的拨款也将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否则构成对甲方的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调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项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除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对于其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队伍施工,其单价可以在合同单价的2倍范围内确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供应及设备租赁
1、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供应单价见附表2《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对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部分材料。对于乙方自购材料,要保证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要将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列销。
2、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当流失或损耗过大,本项目所用材料双方约定实行单项工程材料“总价包干”的办法,即由双方约定单项单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甲方只按约定数量和单价供应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合理节余部分的费用也由乙方享有。
3、机械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实行单项工程机械费“总价包干”,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小型材料、小型机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均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场所设置、悬挂各种警示、标牌、围栏,确保行人、车辆、牲畜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爱护周遍环境,爱护百姓财产。
十、民工工资
乙方承诺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资表及出勤考核记录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由甲方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后工资表上的人员逐一发放,严禁代领、冒领。
十一、保险
乙方在开工前应对自身的机具投保财产险,对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并指导乙方施工。
②、视业主拨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
③、签证各种检查记录,审定各种计划和报表。
④、提供经监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责任
①、乙方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能与业主直接接触或谈判,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②、合同一经签定,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
③、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及技术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④、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及现场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工
地应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注重环保。
⑥、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属于乙方及其雇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和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⑦、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所用民工工资,如因此引起诉讼、索赔等事件,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施工图纸;
3、本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经乙方签收的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四、争议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日 期:
甲 方:
乙 方:(隧道一工班)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2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浙江 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岸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xx 年 9 月 1 日开工,到 20xx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 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25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3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7.9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7.9km及金竹垅蓄水调节池清淤护砌
2、相应渠系建筑物10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整体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得承担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3207-82及其它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符合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和浙江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应服从甲方派出有关人员的有效监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复验工程质量。对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单项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权拒发签订,直到下达“返工令”。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出具合格证书,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复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搅拌机拌和混凝土及砂浆,严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进场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术数据(如明渠中心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成果数据,乙方接到数据成果后,在三天内应复核签定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开工之后,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承诺施工技术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出示下列完整资料。
⑴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⑵乙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⑶永久工程竣工图
⑷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⑸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⑹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⑺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录像资料),以及其相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第五条: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给乙方施工图纸一式三份,如图纸出现修改,甲方必须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给乙方。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各种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出具材料质保单。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严格遵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在承包期内乙方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计总造价 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性包死不做调整),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扣除备用金)的10%,第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40%(工程进场开工前5天内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60%(工程开工10天即支付);当工程进度付款至合同价15%时,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扣除比例为月完成工程量应付金额的15%,直到扣完为止。
2、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款证书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号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财务决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
3、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九条:工程试用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一年为工程试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保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临时设施及进度统计
1、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设临时设施。
2、工地生产、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量的统计表,并于每月的15日、30日报出。
第十一条:奖惩办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每天20xx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提前完工不奖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隐患或不按施工规范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3、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转让合同或将合同规定进入工地设备、材料、人员撤离工地、否认合同有效并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停工整改,最终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作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 乙方:
引水工程管理处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1973年3月30日重行修正)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承建的荆州机械电子学校不锈钢栏杆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荆州机械电子学校不锈钢栏杆工程
1、工程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东路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内容:承包范围所需的所有劳务费用、工具用具费用、材料费用、辅助材料费用、材料运输、上下车和转运费用、材料检测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设施费用、竣工前的清洁卫生费用、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建筑垃圾的清除费用、其他专业的配合费用、竣工前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坏修复费用、市场变化的风险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等。乙方食宿自理。
质量标准
1、不锈钢栏杆做法:05ZJ401-27-1,06J403-1-B13。
2、材质:201不锈钢管
3、质量标准:合格。
4、执行标准:国家现行的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荆州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荆州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要求、甲方的企业质量标准、业主对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要求执行标准。
5、使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按荆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规定,提前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
6、甲方不承担正常检查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任何费用,不追加乙方的合同价款。本工程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为其进场的每个工人购买保险,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应按现行相关文件,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其安全措施费已按相关规定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包干使用,如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对其他工种造成的损坏或交叉污染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或修复,若不能修复由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工程款的支付
l、合同价款的确定:
(1)承包范围内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包干单价方式。
(2)合同包干单价:06J403-1-B13做法160元/米(其中人工费35元/米);
合同总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承包范围及内容所包括的各种费用已包括在单价中,由乙方包干使用并自负盈亏
2、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于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按实际工程量付款95%, 甲方与业主办完竣工结算后15天内支付5%余款。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图纸和标准图集,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2、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用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水电施工方配合。
4、甲方负责确认乙方工程量并审核乙方的竣工结算。
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标准图集,按照国家的验收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无条件的服从甲方项目部的各种章制度。
3、乙方负责不锈钢材料的检测并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保证材料,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4、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若需要其他工种配合,则必须保证现场的正常施工。
6、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自身及其他专业工种的成品保护及半成品的保护,如造成产品损坏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7、乙方临时生活设施自理。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6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承担缺陷保险责任。(人为造成的除外)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如乙方延误工期对工程总工期造成影响,则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结算价的20%的违约金。
2、在质保期内,如乙方不按规定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队伍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该违约事由每发生一次,除扣除维修发生的费用外,甲方有权扣取乙方质保金的10%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解除合同,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或的一切经济损失。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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