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
甲方夫妻:(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及储藏室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_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出房屋及储藏室的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由甲方按日支付违约金100元给乙方。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
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________________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2
出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购房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的位于_____路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号的住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合计人民币:_____元,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金人民币_____元整,剩余元整将在办理产权过户拿到房产证当日付清。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7、此房以后升值利益与甲方无关。
8、房屋交付后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说明房屋系拆迁安置房,产权尚在办理中,乙方系自愿购买。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1倍。
2、乙方违约,没有按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1倍。
七、待房屋产权办理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乙方无法联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乙双方所留电话,若有所改变,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同仁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_______结构,于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________%产权。
第三条计价:
1、不超标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价出售,单价_______元,计______元。
2、杂物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元。
3、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________元。
5、超标准装修计_______元。
6、工龄折扣________年,计___________元。
实际付款:1+2+3+4+5-6=________元
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
第四条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五条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卖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买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第七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条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第九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4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共3页: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委托方:_____________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5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1、房屋状况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3、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共有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
(四)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太阳能及抽油烟机费用再另外付款,不计于房屋款内)。
(五)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六)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年月号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7
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小区___幢单元室,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日内交付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
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8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账号:
买受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价款为元,计。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时,还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履行保修责任: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2、墙体。
3、防水。
4、墙面、地面。
5、门窗、五金件。
6、电梯。
7、消防设施、设备。
8、通讯设备。
9、供冷热系统设备。
10、二次供水设施。
11、电器插座、开关、管线。
12、精装修。
13、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商用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三条商品房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1、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2、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五条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9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______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交房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0
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_______结构,于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________%产权。
第三条计价:
1、不超标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价出售,单价_______元,计______元。
2、杂物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元。
3、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________元。
5、超标准装修计_______元。
6、工龄折扣________年,计___________元。
实际付款:1+2+3+4+5-6=________元
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
第四条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五条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卖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买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第七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条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第九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①: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②: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③: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 现 房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房屋座落) 西堤三 路 2 号第 【 幢 】【 座 】 【 单元 】【 层 】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户型为 ,属
钢筋混凝土 结构,层高为 3.15 米,建筑层数地上 29 层,
地下 1 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0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适用于预售)【×不动产登记 】(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毛坯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装修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无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 [(不动产权登记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2) ;
(3) ;
(4)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预售商品房】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广西番山投资有限公司丽港华府(第12幢) ,账号为
【现房】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无 ,开户银行为 无 ,账号为 无 。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向 甲方指定的银行/公积金中心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三)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 】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3. 第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账户为交通银行梧州恒祥支行和454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2.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
3. 政府部门对验收及市政配套、安装之延误,上述原因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认;
4. 买受人没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期限付款或银行按揭款未到出卖人账户的 ;
5. 遭遇不可抗力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的第一章第一项执行。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详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
(3) 无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出卖人在不影响到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朝向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的规划、设计及使用功能等进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适当变更调整,买受人对此表示同意 。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分户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延误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出卖人根据装修时的实际情况就装饰、设备以同档次或以上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
3. 无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商品房交付时供水正常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商品房交付时供电正常 ;
3. 本建筑区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通道在交房时同时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合同备案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60 日内,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体细则请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9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4.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并办妥竣工验收备案表并达到可办理不动产证条件之日起 360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在买受人已按双方签订的《梧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资料的有关要求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和交齐办证资料给出卖人前提下,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应该按已收购房款的万分之一标准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已收购房款的10%(注:因政府部门办证原因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办证延迟的则上述办证日期顺延)。如买受人自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则出卖人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因买受人收楼后装修造成结构变动、房屋损害等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出卖人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出卖人其他损失 。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5、出卖人在丽港华府内按规划批准投资建设但未列入本合同及附件二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范畴的物业(如会所或配套用房、架空面积及花坛面积的建筑物、地下室及其内的停车场设施、设备用房等)均由出卖人投资,其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属出卖人,不属于买受人所有;
6、 以上1、2、3、4、5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无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不列入公用部位及公摊,全部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
2.会所: 未计入公摊部分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
3.无 ;
4.无 ;
5.无 。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壹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根据《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未约定或未按约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买受人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签字并盖章): 买受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2
出卖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元整。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8条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单元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白庄居委会赵鱼池村,其中三楼东侧一单元有门窗,房屋为单元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108 平方米。
第二条 出售价格: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房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 (签字) :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
夫妻住宅买卖协议 篇14
售房单位:
购 房 人: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
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三、付款式方式。
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
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
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
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
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娄底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娄底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
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
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 购房人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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