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买卖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合作经营________超市熟食专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负责投资熟食区卖场和操作间硬件设施。按经营需要确保厨房原材料的采购供应,资金的投入。
2、对原材料、硬件设施费用开支等,负责做好流水,帐,分类帐财务工作。甲、乙双方共同每月底做好盘点工作,甲方负责月报表。
3、负责聘用工作人员的任用,工资的确定。
4、安排人员对卖区上柜、撤柜的工作。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5、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的制定(应参照_______超市工作时间)。
6、负责协调_______超市与熟食专柜的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职责:
1、负责熟食产品的制作技术及操作,按_______超市要求,不断创新,确保有二个市场独特产品的制作。从而不断提高销量。按《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确保制作的产品质量。
2、乙方具有超市经营理念,应制定各单品销售价格。但应依据原材料不同时期进价、______抽点、人工费、水电费及硬件的消费等来制定单品价格。一定要精打细算,要有保证利润、工资及开支的经营思路和创新精神。
3、负责促销单品的种类及单价确定。有权拒绝厨房重地人员的进入,确保厨房安全、卫生、防疫工作。
4、注意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制作出物美价廉的熟食产品。工艺合理,各类配料科学合理,营养丰富,保证色香味俱全的产品供应给消费者,负责单品的专柜布置。
5、负责原材料入厨、入库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的应坚决退货。保证质量品质。对熟食到期,不能食用的,应坚决撤柜,消毁。应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巡查质量。
6、保守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决不营私舞弊,遵守工作及作息时间。应在一个月内辞去原工作。否则乙方身体保不住。各员工体检合格证由各自办理,费用自理。
三、技术操作产品劳动支付方式:
1、________超市约定甲、乙双方以及甲、乙双方同意年销量确保________万元。力争________万元产值。
2、乙方作为技术操作产品制作人,在年销量完成_______万元产值,甲方负责乙方每月_______元工资发放。期满一年按每月再付_________元工资给乙方,计________元。
3、一年期满,超出_______万元产值部分,该部份产值中的利润分红,甲、乙双方分别按70%、30%分成。(所有员工、甲、乙双方均不购医保、社保等)。
4、甲、乙双方及员工均无节假日,若一方有事,则必须向另一方请假,安排好本职工作,决不能停产、停卖场。若造成_______超市经济处罚及其他损失,由其造成者承担。
5、年销售额时间以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次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原材料清单进货应提前一、二天以书面形式报甲方采购。
2、如一方要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损失应承担。
3、若因业务萎缩时,甲、乙双方协助结清员工工资,但不需支付任何补偿。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约定到________区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_日
成品买卖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销售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价格和技术标准
1、产品价格: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小写¥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出厂含税价,不包含运费。)
2、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内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购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首付款,若甲方向乙方订购非标准产品(需特殊设计、生产的产品),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90%作为首付款。乙方收到全额首付款后组织生产。发货前三天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剩余尾款。甲方货款支付完毕后乙方提供合同总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提供前,甲方应提供符合发票开具要求的全部文件,甲方未按要求提供或逾期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全部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发票)。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全部产品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全部首付货款后
个工作日生产完毕(乙方负责运输的,不含在途时间)。
第四条 产品的运输(选择)
(1)甲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交货地点即为乙方仓库。
(2)乙方负责运输,乙方承担费用;
交货地点为:
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3)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
交货地点为:
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的,应就具体运输及装卸费用协商一致,由甲方在乙方组织运输前预先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运输服务。
第五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内容执行。
2、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如发现产品的种类,规格,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与本合同不符,应妥善保管并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方负责运输的,甲方应自提货当日进行验收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3、甲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付产品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不得以未实际检测、调试、第三人损坏等任何理由提出抗辩;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FF储油罐罐体30年。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产品实行“三包”,即免费包退、包换、包修。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免费修理或更换完毕。
非因乙方产品质量自身问题导致维修、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修理或更换完毕,甲方应支付乙方合理的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七条 调试及安装
1、根据用户安装、调试的需要,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工作,该安装指导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2、甲方应保证乙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后可立即开展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非因乙方原因可在3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超过3日未确保安装、调试完毕的,甲方应按照人/次/天5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指导费用;超过7日甲方未确保安装、调试完毕的,乙方有权撤回安装、调试技术人员,甲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FF双层油罐安装手册》和安装图纸进行储罐安装,安装过程中必须采用3mm~12mm回填料(详见本公司《FF双层油罐安装手册》)。如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FF双层油罐安装手册》和安装图纸进行安装,造成储罐损坏,破裂或浮罐等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反商业贿赂
1、甲乙双方均同意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的健康有序发展。
2、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单位及个人行贿、索贿、受贿。
3、本合同所称行贿,是指为购买或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本合同所称索贿、受贿,是指一方单位或个人向对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收受利益的行为。
4、任何一方及其人员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反商业贿赂承诺,每发生一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相对方还有权视情况是否解除本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全部首付款项、定单并确认后,即为定单生效。因为乙方原因没有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产品总价款的 1‰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甲方付款额的10%。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延期交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按欠款总额每日1‰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为追收货款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
3、在定单生效后,非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甲方不得退货,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支付的合同款项不退还。
4、甲方提供的交货地点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在发货前及时书面告知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的,乙方不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差旅费等)。
5、甲方应当提前在交货地点等待接收货物,货到交货地点后,因甲方不能立即收货导致的乙方损失(包括增加的运输费、保管费、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在交货时一同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参数、产品质量认证、安装说明书等资料;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各持 两 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为。
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通讯往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微信】,并送达至合同首部所载地址或双方通知的其他地址。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一般邮寄方式,在寄送后第7日将视为已经送。如以特快专递寄出的,则在寄出后第3日将视为送达。邮政局的邮件发送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方式,发送报告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方式,则发至指定地点视作已送达,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有效证明。如以电子邮件、微信向合同所载电子邮箱和微信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作已送达。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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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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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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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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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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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日期: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