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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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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通用14篇)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

  甲方(卖方):____

  乙方(买方):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共计(人民币)元整。

  (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 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 违约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 其他事宜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约时间:____ 签约时间:____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状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带车库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阁楼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饰装修状况为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第二条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带给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贴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状况为:

  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

  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职责。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贴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用心协助乙方向职责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

  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能够预留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状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职责。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职责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带给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用心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带给以下服务:带给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带给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_____________元整,由承担,应于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透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带给虚假状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职责。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带给。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金罚则。

  第九条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3

  编号: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共有权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经纪方: 电话:

  填写说明:本合约中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将选择的内容以“√”表示选择,不选择的内容以“×”表示删除,本合约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以“×”表示删除。

  第一部分 买卖关系

  第一条买卖双方经协商以下列条款委托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之物业。卖方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证件号: 。

  第二条 该物业之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楼价包含已缴纳的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维修基金。该物业有关付款方式详见《附件》,买卖双方均同意按照《附件》所约定条款付楼款。买方须按该付款方式按时付清楼款,卖方应提供合法的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买方。该《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建筑结构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如该物业未核发房产证,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列明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则由【买方】【卖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规定与发展商进行多退少补。如需由发展商出具同意转让证明,相关费用由【买方】【卖方】支付。

  第四条 买卖双方税费缴付方式:【按税务部门规定各付各税】【买方承担】【卖方承担】,买卖双方确定税费最终以税务部门的最新计算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

  第五条 该物业的产权情况为 (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约义务。

  1、 该物业无任何抵押情形;

  2、 该物业是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托管至经纪人方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第六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于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对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座向、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之现状是指:

  1、【不带】【带】家私电器。如带家私电器,则卖方须按《家私电器清单》将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

  2、【不带】【带】租约。带租约出售,卖方承诺已在签署本合约前征得承租方放弃购买该物业的声明,买方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第七条 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 。

  第八条 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卖方同意交人民币¥ 元给经纪方保管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卖方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经纪方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给卖方。卖方在交楼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机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原开户押金退还给卖方,相关转名费用则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九条 卖方须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拥有全部的收益、处分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及清还抵押等,卖方应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前清理完毕。

  第十条 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定金罚款或支付相当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保证及时提供与该物业有关的完整资料,且真实、合法、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该次交易所须支付的各项费用,直至该物业交易过户完毕为止。买卖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合法,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则视为提供不真实不合法资料的一方为违约方。

  第十二条 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约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细解释,合约三方对上述每一天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第十三条 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向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约首页记载的合约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的通知、法律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合约其他各方,否则一经投递则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约连同附件共肆页,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买方、卖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以上条款经经纪方予以协助、指引,如因非经纪方原因导致该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居间关系

  第一条 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签署本合约,非经买卖双方同意,经纪

  方不得泄露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料等。基于经纪方已促成本合约成立,经纪方之居间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

  卖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如买卖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经纪方赔偿中介代理费。

  1、 如买卖双方分别或共同出现违约行为,或其亲属、代理人私下成交该物业,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导致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成交该物业时,即视为违约,买卖双方应共同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服务费。

  2、 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征得经纪方同意下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违约方,并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

  附件 (付款方式):

  填写说明:下列条款中带“口”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打“√”选择;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的,只能选择一项。

  □一、物业无抵押登记情况使用

  A、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卖方。买卖双方须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4、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存量房合同后 年 月 日前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B、银行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担保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 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7、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二、物业有抵押登记情况适用

  C、涂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给卖方。买卖双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买卖双方同意在成功办妥该物业的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予经纪方后 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4、□(一)买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支赎契(卖方垫支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5、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卖方须承担提前还贷及涂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D、涂销抵押后按揭贷款 申请贷款种类: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一)卖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银行贷款,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银行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资赎契(买方垫资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同意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在收到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余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7、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客户须知:

  一、 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

  二、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收条或作出承诺,而未加盖公司印章的,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合约为签约实用范本,签约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约内容,对合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我司工作人员咨询。

  四、为体现合约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合约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约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本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 项为优选。

  【重要提示:无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拒绝网签报税,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三方签约于 年 月 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第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元。

  此价款为甲方净价。

  2、以后如有争占、拆迁等所得赔偿与甲方无关一切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所有手续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如乙方不能按期交齐房款定金不退。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no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指甲方消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南侧住宅区号 房____层,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_平方米,地号图号用地总面积x平方米 ,按房产证为准。这次出让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0000平方米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房屋价格及其它费用:

  1、 房屋价格x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 元)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乙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房屋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 元)。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 (大写)( 元);后协助乙方办埋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

  (2)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 (大写)( 元)]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二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 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房屋和土地总价的5%计;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房屋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房屋和土地总价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因政策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土地、房产二证,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合同终止。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7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

  阁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第十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9

  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候,遭遇一房多卖情形,数份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实际出资却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等,该如何处理?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而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违反双方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仍是合同纠纷,并不因为当事人付清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确认其享有物权。

  7、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8、房屋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0

  卖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市第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原楼价为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1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拾万仟佰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办理过房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完过房手续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以延长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购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毁约,则所付定金在赔偿给甲方。

  4、甲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售的赔偿责任

  若甲方毁约,则双倍赔偿定金给乙方。

  第七条其它责任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款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位于 市 县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房屋的位置,面积,都以甲方合同为准。编号 。附送地下室 平方。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做为房屋首付款。

  2.其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元整)。余下房款按照银行按揭办理,银行按揭款直接拨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在双方在场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对房屋产权证及室内进行验收,双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支付所有房款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五条;房屋过户

  经双方商定。因甲方还需先还银行按揭,乙方先付房屋首付款。等甲方办理房产证之后,甲乙双方进行房产过户。银行按揭。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情,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产权拥有的所有权,如有抵押和一房多售的情况,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所付房屋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赔偿。

  2.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甲方结清物业水电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在收到首付款后还清银行贷款。如因甲方的恶意推脱而造成房屋产权无法或者延期过户。甲方应赔偿乙方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2.乙方必须尽快完成银行按揭手续,如银行按揭款不足房屋款余额,乙方应用现金补齐差价。并承担一切责任。

  3.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所付首付款的双倍作为赔偿。乙方中途解除合同,首付款不予退还。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中介方不承担经济以及法律责任,只作为甲乙双方的见证人。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1、房屋状况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共有权人:地址:

  联系电话:年月日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合同 篇14

  卖方:身份证:

  买方: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楼款 元。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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