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
第二标段
供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为标准,每增加_________,价格增加_________元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____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_________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_________个百分点 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
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_________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_________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____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____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结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_________%,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
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表准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_________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 _________委托代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日进行结算。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3
买方 :
卖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供应量估计______m3;
2、估计金额______万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质量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订货、送货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给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监理、业主检验水泥砼试块不合格,或者路面钻芯取样后检验不合格,排除不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后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进入施工现场时间为准),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数量计量结算
1、连续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现场实际浇筑方量结算,乙方不需出具数量单据按双方现场量测予以签认。
2、换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的立方米之和来计算。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对乙方送货量进行过抽样检查(随机抽查三车以上,按算术平均值计算),抽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现乙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____%以上,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为各批次混凝土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约定:每月的____日。
4、当乙方把每一次的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会同乙方应于____天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结算手续。
第七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货款。
2、其它货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结算一次,付清该批次砼款90%,余款在砼浇灌完毕30日内付清全款。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达30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补充协议,相互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后10天内支付货款。甲方如拖延、拒绝结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如数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____项权利:
(1)暂停供应混凝土;
(2)保留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数据,直到甲方违约行为消除时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双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应结束之日起60日内结算支付清结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
6、甲方连续逾期2期或累计3期上未支付货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货款,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如甲方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甲方必须提供加盖项目部所属公司法人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此即视为项目部已经获得了所属公司关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权。如中途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书面授权。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顺利进出现场,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占道、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未办占道手续导致车辆被扣(扣证),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损失。
4、应指派专人(提前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书面授权),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乙方送泵送管道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安装、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按甲方砼供应量、供应时间(2个月内),配备满足砼生产、运输能力的设备(2台120m3/h砼拌和站、35台砼运输罐车)及试验人员,储备足够数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应不及时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则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建设好砼试验室,并配备试验人员3人,杂工若干,满足业主对砼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标养室等各项要求。试验主要设备包括:水泥抗折试验机、水泥砼抗折、抗压试验机、标准养护箱、养护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试验设备、水泥砼试模(抗压、抗折)等。
3、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场地每天有足够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万m3,砂子____万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每日库存量。
4、乙方应负责做水泥砼试块(抗折和抗压),试块同期养护,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试验及其它现场试验,所有试验资料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一切内业和外业检查,如发现需要整改的(包括生产形象、安全等)应及时予以改正。
6、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7、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并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8、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砼运输车,保证甲方多个工作面能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派驻搅拌站试验人员房屋2间(办公、食宿),监督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9、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与混凝土浇筑相关的技术质量数据。
10、在混凝土供应结束后40日内按国家现行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向甲方移交预拌混凝土技术数据。
11、乙方必须保证每月能够____小时不间断正常生产____天。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风险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生产人员、车辆等购买保险,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及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运输占道、运输车辆清洗等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社会关系等协调乙方自行负责。
3、对混凝土质量现场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权威检测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或拖延结算以及拒付货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规范施工和养护或不遵守有关标准或未参照技术交底导致现场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出厂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混凝土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如停电、进场困难、设备故障、定货数量过多等)不能在2小时内(自出厂时间起算)卸完,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果乙方不能应甲方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送到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机械费及项目管理费等。
7、因一方违约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如甲方的实际购买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总量的____%,甲方应按合同最低总金额的____%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而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需对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在变更处加盖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公司账号,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须有乙方出具的书面特别授权委托书,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4、本合同乙方委托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权委托书方能进行处理调价、质量、财产损害等其它处理的问题。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5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
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 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6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 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 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 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 日进行结算。 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 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 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39;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8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盛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砼标号
合计
数量(m3)
商品砼单价(含运费)
含泵费单价
不含泵费单价
金额合计
特殊商品砼外加剂计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
其他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尝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9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科技广场北侧
三、供应混凝土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混凝土数量:
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四、供货期: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五、混凝土价格: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15、C20、C25、C30、C35、C40、C45、C50)。补充说明:
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
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
3、以下添加剂以实际用量为准,抗渗P6每立方6元、抗渗P8每立方8元、防冻剂每立方10元、细石每立方10元;
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
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六、供货量的确认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
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
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
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
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乙方公司的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正常供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0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实际,本着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单程运距: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单价、泵送费、冬施费及抗渗费用:润管砂浆按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价格结算。 2、泵送费:20元/M3,费用另计,由甲方负担。
3、冬施费:甲方如需冬施,乙方因冬施所发生的费用按/M3另计,如按设计要求抗冻融F200每立方增价30元.F250每立方増价40元.F300每立方増价50元.早强每立方増价25元.防冻:-5度每立方増价25元.-10度每立方増价35元.-15度每立方増价45元.由甲方负担。 4、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上表价格的基础上另加/M3、P8 35元/M3,后浇带另加 元/M3,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用量、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乙方提供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一、供货数量的验收确认: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量,以M3为计算单位,其体积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双方如采用下列第1款第(2)种方式结算时,甲方工程实际量与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相比其误差应不超过±2%。
(1)、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
(2)、以施工图纸(不扣除钢筋体积)及相应的工程变更签证计算的实际量加 %损耗。 2、对于非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润管砂浆、基础桩、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混凝土货款的最终结算依据。
3、浇筑过程中,跑模、胀模、泵管内损耗及甲方现场人员超要的混凝土量由甲方自行承担。 4、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双方应在5天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确认手续。 二、质量的验收确认: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在甲方提出异议期限内予以负责。甲方现场交货检验抽取试件进行强度检验,并在32天内提出异议,如未能及时提出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1、稠度:详见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并依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及《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相关规定执行。
2、强度:依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规定执行。
3、外观: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经甲方外观检验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经外观检查验收即擅自浇筑混凝土,则因此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施工: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振捣及养护不当、冻害或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等原因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而造成坍落度损失或混凝土失效报废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检验规则:
1、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正常试验结果,甲方应在试验结束后7天内通知乙方。 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算起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40min 内完成。
5、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试样,由同一搅拌运送车中随机抽取,取样部位为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
6、试件的制作、养护及试验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次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24小时,必须填写《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详见附件一)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说明本次浇筑混凝土的结构部位、浇筑数量、浇筑方式、混凝土标记、进场时间等施工技术要求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则因此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致使双方对混凝土供货量发生争议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混凝土供货量结算确认手续时,则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
2、甲方应负责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的坚实、平整、畅通,且具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和车辆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确保乙方的人员、车辆安全进出施工现场。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并且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停车引发的交通违章问题和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及振捣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4、甲方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或规定时间内,将运送车内的混凝土卸出并浇筑完毕。严禁甲方在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如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养护,否则由上述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甲方自行负责。
预拌混凝土专用
5、甲方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出现停电、停水、堵管、炸管、跑模及胀模现象或其它故障而影响混凝土正常施工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必须通知乙方搅拌及运送时间有无变化,以免延迟卸料时间,致使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于施工现场负责签收,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书面下达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保质、保量生产供应混凝土,并随车携带工程所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28天强度报告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完毕后32天内提供给甲方。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必须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2、乙方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能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混凝土浇筑的不连续及堵管现象。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确保混凝土顺利浇筑。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调解决甲方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
第七条 交货地点方式:
由乙方搅拌车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第八条 付款办法:
乙方为甲方提供混凝土,每栋每一层现浇为一结算批,该批混凝土现浇完毕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货款的____%,或每一栋浇灌_____M³为一结算批,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的全部货款;余款在最后一层浇筑完毕后32内 一次据实结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混凝土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或乙方停止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未结货款;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停止供货时,甲方还应按预计需用砼总价款每月的 3%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货款时,自应付货款之日起甲方须按拖欠款的3%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它责任及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及义务的,应按向甲预拌混凝土专用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在甲方执行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混凝土的及时供应,否则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商品砼管理站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述商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时,乙方不负责任。 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提前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表示方为有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本合同除《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以外的附件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成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以附件的形式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预拌混凝土标记产品编号塌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浇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泵送合同总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货款:
1.100%预付。
2.全部货款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当月所供砼款于当月月底前100%付清。
4.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类推,全部余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5.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余款%自该批供货首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6.以m3为一付款单位,供完即付100%货款,不足m3最迟自该批供货首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其它机构,另行约定)
其他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2份,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合同货款的计算:合同货款总额=(签收数量×单价)。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2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供货内容:重庆解放碑威__酒店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____区解放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平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32.5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按照《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050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____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____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
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4
买受人: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5
需方(甲方):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出场时必须由驻站监理签字认可;(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2、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甲,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 %,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2 %时)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1)工期赔偿: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元;(2)信誉损失:一次性赔偿元至元。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实际抽检数量/发货单载明数量)乘以本批混凝土供应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
2、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确定)。
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现场的综合情况;
(3)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
(4)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5)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
4、乙方应在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5、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
6、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视为
(1)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结构封顶后个月内混凝土量结算完毕,支付结算款的%,余款在个月内次付清。
(2)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4)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4)乙方发生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
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8)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
(9)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
(10)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1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本合同标的额的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10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 %,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方接受。
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
4、在工程结构完工后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合同终止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2)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
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2)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因破产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4、工程暂停
(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
(2)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就有关争议向甲方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
2、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暂定结算金额,全额出具发票给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如未提供,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年度终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当年所有结算的全额合法发票,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标准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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