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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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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精选13篇)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1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双方于年 月 日 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双方恪守。

  一、双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购车辆在双方签订《原合同》之前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证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费用,并经双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后,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则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车款、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本补充协议办理车辆保险后,由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当乙方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甲、乙双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车辆,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车增量指标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提取车辆。乙方在提取车辆时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车辆的人必须具备车辆相应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六、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以及提取车辆后至车辆变更登记办理前,应当足额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应当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机动车已经交付的,但没有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的,所有权移转,此时买受人尚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出卖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险利益,都无法获得赔偿。

  七、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机动车使用的相关责任,在车辆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乙方取得车辆后,有权自主使用车辆,但车辆使用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或《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无效,造成甲方收回车辆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车辆使用期间的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可按车辆折旧费计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付清车款、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将车辆依法拍卖,所得价金,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十、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互为补充,两者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2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做出如下补充协议:

  1、出卖人对该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出卖人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时,在收到买受人故障的4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买受人应为此支付合理费用(服务费、配件成本费用)。

  2、验货地点:出卖人办理运输,在买受人指定地点验货。产品验收过程中,买受人的签字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完整外观表示认可,并不代表对出卖人提供产品质量的认可;如在检查过程中或之后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与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索赔。

  3、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出卖人派出维修技术人员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交通费),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产品质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内因买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费用。

  4、出卖人在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所有相应风险(包括设备的灭失、损毁、事故致人伤亡)均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由出卖人负责装车,设备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后买受人协助卸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6、设备在交货时出卖人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产品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出卖人计 万元人民币;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出卖人计 玖 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 仟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余款。

  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者设备工作时间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出卖人保证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9、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出卖人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补充:买受人在设备出现故障后,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必须于接到电话(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个小时内派员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如出卖人派出的技术人员4小时内未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时出现故障,则出卖人技术维修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受人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协议(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为《产品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产品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中的补充条款与原《产品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车库使用权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鉴于

  1.1乙方须为已经购买甲方开发的项目期栋单元层号物业的业主。

  二、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区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位置、大小、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区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该车位/车库范围内或上方可能设置有建筑要求的各类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管线、采暖管线、消防管线、通风管线及通风口等。

  2.3该车位/车库周边的车位/车库数量、道路规划、交通标志等可能根据设计、施工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同意该车位/车库的面积及位置因以上变更而发生变化、产生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4该车位/车库依据规划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产权情况完全清楚,并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受让相应的使用权,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三、车位/车库价款及支付

  3.1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前述房屋价款包含按照适用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本协议项下车位/车库价款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不以面积计价。该价款已考虑可能发生的面积差异、位置变更及该车位/车库中相关的管道、设施的安置等因素并给予优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款。

  3.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车位/车库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3.2.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

  3.2.2分期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剩余款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次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项约定处理。

  四、物业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停车场服务协议》等),遵守甲方关于车位/车库及车辆秩序维护的相关制度。

  4.2该车位/车库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未包括在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协议的约定及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

  4.3收费标准:暂定元/月/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该停车场服务成本及政府相关规定调整费用收取标准,乙方届时须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4.4费用收取方式: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预收,乙方应提前个月交纳下一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用;车位/车库首次交付时,乙方应于交付前预交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并于车位/车库交付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五、车位/车库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移交该车位/车库。乙方在实际接收该车位/车库前,应付清该车位/车库全部转让价款、首期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如有),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

  5.2在前述约定移交日之前,甲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发出的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的通知,则乙方应在5.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自行主动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公司处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且逾期期间的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该车位/车库仅作为停车使用;如乙方购买产品为车位,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封闭、改造、装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乙方不得将车库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恢复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或有关规章、制度、停车场服务协议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已考察了该车位/车库,保证其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长度均符合停车场规定标准及该车位/车库使用要求,确认所停车辆能够正常出入该车位/车库并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车位/车库面积,最大宽度小于该车位/车库入口宽度和地下停车场限高,长度小于该车位/车库进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车场限高,不妨碍维修人员对管路等的检测、维修维护工作,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

  六、乙方承诺

  6.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车位/车库。乙方须保证本车位/车库的实际使用人使用该车位/车库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6.2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及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车库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他人使用。

  6.6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和线路使用地下车位/车库,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停放于该车位/车库内,不得占道停车或占用他人车位/车库。

  6.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地下部分的管路进行工程检测和维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电源及对室内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6.8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则甲方重点提示乙方,该车库仅能作为停车之用(不具备储藏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特殊储藏条件,如储藏字画、海鲜等),且不具备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诺仅将车库作停车之用。

  6.9因该车位/车库位于地下,可能存在季节性潮湿与结露现象,此为正常自然现象,并非建筑质量问题,因该车位/车库潮湿导致业主在该车位/车库中存储的物品毁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意一项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车库。

  七、车辆损毁责任

  7.1乙方已确认与甲方之间仅为该车位/车库有偿转让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仅为停车场物业基本服务关系,均非车辆或车内财物的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仅对其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险

  8.1乙方须为在该车位/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车库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并交存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

  9.1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车库的,每逾期或无法使用一日应承担乙方已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总违约金不高于乙方已付总额的 %。

  9.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或者任何一期车位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七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该车位/车库总价款百分之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0.1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地址向乙方发送特快专递,交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达的义务。

  10.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4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购买的西安市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所有权,该车位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产权明晰。

  二、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在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剩余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车位过户手续后,即车位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支付剩余的。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开发商办理车位产权登记手续,并提交办理车位产权所需的相关资料,在车位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期间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甲方未提供相关资料或不积极履行过户义务,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应配合乙方在小区物业处或开发商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让日交付车位(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等其他手续)。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车位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六、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6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7

  甲方(卖方):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_________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仟佰拾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的黄金涪畔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该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黄金涪畔地下停车位号,面积____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停车位。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六、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标签:____________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__ ,编号为__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10

  甲方(车库出卖人)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车库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_______________ ),拍卖佣金 (大写: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11

  甲方(车位卖方):电话:

  乙方(车位买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买方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车位编号: 车位面积: 平方米,产权方式为: 总价: 元。

  有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车位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位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收据后交付车库所有权。

  四、因车位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五、乙方在购得车位后,乙方对本车位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位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过户费用。

  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证件号: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篇13

  编号:

  甲方(卖方):淅川县福森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福森金蓝湾 身份证号: 电 话:0377---69586666 69589999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 期 区 号, 号车位,面积约为 ㎡,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 元/个,(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 5日内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地 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 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 专项维修资金;

  (2) 契税;

  (3) 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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