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供货期限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要求:灰份≤13.5%(每超0.1%,按比例扣罚6元/吨),硫份≤0.7%(每超0.01%,按比例扣罚1元/吨),挥发份≤1.9%,(每超0.1%按比例扣罚5元/吨),水份10%(超出部分扣重),粒度要求25—80mm,焦沫≤8%,M40≥76%,M25≥88% ,M10≤8.5% 。
三、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其中运费60元/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检验标准:货物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质量以需方化验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以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检验为准。
六、结算方式:供方每批次供货达到20xx吨时,供方根据到货数量向需方开具85%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收货方的收货磅单,需方支付相应货款,收货方出具结算单后,供方开具剩余增值税发票及运费票据,需方支付剩余货款。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的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证明是指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双方可协商,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必须按期履行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应按货款总值的5%赔付违约金。
八、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长期有效,价格随行就市,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焦炭合同 篇2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一、品名、供料地点、数量、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合同期限:
二、质量标准
三、价格:符合质量要求含税到厂价格: 元/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出厂发货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附磅单)
四、验收标准、质量以买方、卖方、使用方三方各选择当地两个化验室化验为准。
五、结算及运输方式:
1、双方签定合同后,预付80%,收到款后一周内发货,发货后剩余20%的款入账后,卖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开发票全额付款。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含附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按照签订供货合同数量,买方原则上按月均衡排定供应计划,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发运,未经买方确认如有超计划发运,买方有权对超计划部分不予结算或作降价处理;卖方在数量、质量上不能按合同运作,视为无能力履行合同;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公路方面的原因或政策调控造成卖方不能按批按量发货,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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