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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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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精选12篇)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具有完整所有权位于时间拉风 室之房产转让给乙方一事,依据平等、自愿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三元2室。

  1、房产建筑面积 96.7 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房屋性质:统建房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 年;

  3、房屋产权证号(应所有权证尚未办理,暂无证号)。

  二、价款

  该转让标的物总价款为:¥ 万元(大写: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0元定金(大写:伍仟元整);

  2、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后,乙方向甲方再支付 0.00元(大写: 元整);付款即日,甲方应当在房产局设立乙方为该套房产的抵押权人。

  3、余款¥ 元(大写: 整)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一次性付清。

  4、付款方式:电汇,账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帐号: 。

  四、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在20xx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占有使用。

  五、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3、甲方交房的同时将该产房相关手续票据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移交乙方,由乙方办理该房产今后所需相关事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

  2、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包括不限于履行合同的费用、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代理费等)。

  3、如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实际面积1500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应一并退还乙方实际收取的转让费。

  七、费用承担

  1、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已缴纳该房屋的'天然气入户费、维修基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费用不再向乙方清算。

  2、甲方承担该房产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国土证办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由合同签订地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名并捺印): 买受人(签章):

  见证人(甲方配偶及父母、子女签名并捺印):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 市 区 街 号 号楼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房屋售价:甲乙双方商定价格为人民币xx元(xx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分xx次用现金支付给甲方房款,第一次付款定金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xx元(xx元整),第二次预付款时间为xx月xx日,付款现金为人民币xx元(xx万元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办理完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付款金额为人民币xx元(xx万元整),三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xx万元整)。

  三、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上述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的    %或者(大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居间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5

  出卖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买受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___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6

  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文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________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号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7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座落及面积:本房屋座落在为:和府国用(筑面积)第,土地证编号号,现甲方将建成房屋的二楼出售给乙方,出售房屋建平方米,准确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元整(¥元)。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元(¥:元)。

  二、房屋概况及计价、付款方式: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装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总价为人民币用(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全部缴清房屋总价款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为合法房产,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再订立《买卖合同》。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4个月内办理好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签订24个月后仍没有办理好房产证,甲方需对乙方做出赔偿。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响乙方享用该房屋的所有权。

  2、乙方如有必要对房屋重新装修时,不得影响该房屋本体结构安全。

  五、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和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连同附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位于青川县七佛乡新坪村水电站村委会旁的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北至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院墙、走道、院井(坝)水池、堡坎等附属设施。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乡_____村_____组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_____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_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律师事务所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0

  出卖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下列方式:居间介绍,自行买卖,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出卖房屋座落于,房屋类型,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房产证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建成年份,房屋用途为。

  2、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3、随同房屋一并出卖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套内装饰情况:

  4、房屋租赁情况等说明:

  5、房屋抵押情况说明:

  二、房屋买卖总价款及税费等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相关税费承担:

  3、中介费用元,由承担。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时支付%,即人民币元,剩余部分元在甲乙双方房屋交付时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元,然后再按以下第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总房款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项方式: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交割。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日内双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查验,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以示交付完毕。

  五、权属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具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等,甲方均将在交易前办妥,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时提供真实的交易证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事宜,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

  六、对交易房屋质量的声明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项房屋装饰、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七、土地使用权等的约定

  房屋产权转移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同时,该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2.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该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办理过户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应在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应付款项止。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并在合同解除后日内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

  4.因甲方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款的。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6.若本合同的成就经中介机构中介促成的,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处理: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送土地登记机关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1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纪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情况

  (一)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 ;

  房屋共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人: 。

  第二条:成交价、付款方式和税费约定

  (一)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如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包含该物业之水电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已支付的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二)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方式交税。

  (三)付款方式

  1、定金: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X佰X拾壹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 元)作为定金,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首期房款(不含定金),按下列第(1)种方式支付:

  (1)首付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买方在 直接支付给卖方。

  (2)由买方为卖方垫资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元),买方在还贷日直接存入卖方还贷银行卡用于办理提前还清贷款之用,由卖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该垫资款作为首付款。

  3、房价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零元整(¥ 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 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 前支付给卖方。

  (2) 银行按揭付款:买方申请【商业】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办妥按揭贷款申请手续,而卖方应全力协助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资料,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该笔款项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 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银行账号,银行实际贷款额与买方申请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在 以现金支付给卖方,否则,视为逾期付款。

  第三条:物业的交付

  (一)三方约定于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交易中心受理过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二)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卖方交付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欠费(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卖方在 将原落户在该物业的全部户口迁移出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

  (三)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对该物业朝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均予以认可。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详见家私家电清单编号: )】。

  3、【毛坯房】【带现有装修】

  (四)在签署本合同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给经纪方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待结清各项物业欠费后多退少补。

  第四条: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一)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办理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如该物业存在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处分权,保证该房产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且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同,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无需退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已支付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三)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四)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五)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将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经纪方保管至办理该物业交易过户手续当日。

  第五条: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买卖双方向经纪方缴付款项,经纪方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买卖双方开具白条收据或作出承诺,买卖双方应拒绝接受,否则经纪方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如与过往三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合同三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天内视为送

  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正文叁页。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叁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叁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注明: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上述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2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房屋概况: 房屋坐落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未来城19号楼一单 元1202门,房屋产权面积为97.35 平方米,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主,房屋毛坯,房屋使用 年限 年。

  1、经双方商定,甲方在证明产权真实性前提下乙方支付甲方一万 元定金,该房屋以总价伍拾壹万 元进行成交,甲方过户给乙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款总价的60%,其余房屋总价的40%由乙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给甲方,约定时限一个月之内,如不能公积金贷款乙方将在7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购房余额。

  2、甲乙双方约定过户时间为甲方取得房屋产权五 年整为过户时限。

  3、如乙方违约所交房屋买卖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如甲方违约将按照房屋全款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

  4、该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和交房之前由甲方承担各项费用(物业费,采暖费水,电,闭路,通讯费等费用)。

  本协议一式叁份,签订当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均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不动产所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受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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