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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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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通用12篇)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 年 月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甲乙双方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质量标准:

  第二条货物数量和计量单位

  1、货物数量:

  2、货物计量单位:

  3、交货数量的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的规定: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货物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合理磅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价格和货款支付

  1、单价: 总价:

  2、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当日内将货物总价的50%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剩余货款于收到货物之日起20日之内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

  第四条货物的运输和交货方式

  1、运费的负担:甲方负责货物的妥善运输事宜,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费连同货款依约定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交货时间:

  3、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或者拒绝供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物价格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和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之约定,否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者包修,并承担因为修理、调换或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他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按逾期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其他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补充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3

  甲方:---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乙方:---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工地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用于上海香港广场工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货品名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等

  备注:以上数量暂定,具体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以上单价已含税。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为:,所发生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货品后在送货凭证上签字,作为对帐,结算货款的凭证之一,非指定第三方签 收人员对任何采购内容签字无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 陈景增身份证: 为授权签字人员。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一并提供产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商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厂方原产地证明(注明使用项目名称)以及商品内石英石等含量证明;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资料,如商标注册,转让,许可使用证明,专利证明;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对不同商品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料。进口货品需要提供海关报关单,完税凭证及委托报关协议等材料。

  4、如乙方交货7天内不符合交货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品并在3天内给予退换,超过期限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货品的仓储和运输费用。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1、运输方式:

  2、包装要求: 一个铁架不超过三吨,每片人造石四角保护。

  3、装卸方式:乙方负责装货,甲方负责卸货,各自承担在装卸时的损耗。

  四、供货能力及货品质量保证

  1、甲乙双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签约资格和持续可靠的履行能力。签约前,甲乙双方应如实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签约授权书原件等一般性证明文件。

  2、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乙方以及项目监理共同取样委托政府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对样品抽样送检,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报告的检验日期已超过一年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送检的;甲方客户投诉,经分析质量上确有较大疑问的;甲方客户多次投诉,对质量问题反映较强烈的。

  3、乙方承担并保证,乙方所供货品符合本合同的各项规格,数量,包装及品质等条件;货品的生产及包装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货品未掺假,冒牌,作不实虚假标记及广告,未隐瞒任何缺陷及不足;如按样品买卖的,货品需和提供的样品相符;货品全新及未被使用过。

  4、货品的质保期贰年,从验收合格起起算。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向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客户的索赔,行政罚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将其安装的程序及安装时用的辅助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4

  需方单位: 供应单位: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5

  出卖人某 某 某简称甲方,承买人某 某 某简称乙方,

  兹为某 某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某 某 货某 某件卖与乙方,约定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某 某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某 某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某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某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某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某 某 某 某年某月某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6

  个人货物的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⑴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货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购买,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用于乙方项目。将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货物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各项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价格

  2.1合同货物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3.装运

  3.1装运时间:

  3.2装运地:

  3.3目的地:

  3.4货运方式:

  4.付款条款

  合同第2.1条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发票。

  4.2交货款:在合同货物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4.3验收款:在合同货物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5.合同设备的交货

  5.1所有合同货物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期),由甲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5.2甲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EMS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货物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6.合同货物的检验

  6.1合同货物的检验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6.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6.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货物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6.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乙方要求甲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甲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尽快向乙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7.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8.保证与赔偿

  8.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8.3保修期内,甲方在收到乙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货物后,应尽快将更换货物自费运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乙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9.仲裁条款

  9.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9.3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9.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及价格(略)

  12.2附件二:原厂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8

  卖方:

  买方: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章名】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章名】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章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章名】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nbs

  p;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章名】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章名】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章名】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章名】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章名】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公司________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________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11

  甲方(需方):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福州英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200箱,每箱单价780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156000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货物跨境买卖合同书 篇12

  买方:____

  地址:

  邮编: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卖方:____

  地址:

  邮编: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____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____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____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____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____.装运后即刻发给____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____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____除外)一份寄给____,两份寄目的港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____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____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____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____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____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____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____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 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____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____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____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____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____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____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____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____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____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____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____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____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____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____,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____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__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____上述索赔书后一个 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____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____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____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签名:____

  签名:____

  署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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