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市区路,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为;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元,尾款(小写)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年月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贰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
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
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2
使用须知
一、 本合同适用于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后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房地产转让业务。
二、 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应签订《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电子版),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时,签订《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0__ 年版),同时办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手续。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三、 未经网上签约的自制《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四、 本合同条款由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监制和解释。
卖方(下称甲方):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 ,为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 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二份交有关
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性质为________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2、 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无租赁【 √ 】 ;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X 】 。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________元整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 。
(二)买受人采取第 2 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壹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 现金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 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太原市杏花岭区欣荣天缘房屋经济服务部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 郭聪芳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九年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房屋基本状况
第三章房屋价款
第四章房屋转移登记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房屋交易方式及合同网签备案
第六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实际查看房屋,了解并认可房屋的详细情况。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房屋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90日内,买卖双方应当到资金监管窗口办理资金监管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该手续的,则本合同网签备案状态自动失效;如需交易,应另行网签合同。
专业术语解释
1.存量房买卖: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的再转让。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共有:房屋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7.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8.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9.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
存量房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房屋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为共有时,可相应增加出卖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为_________。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为共有时,可相应增加买受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为_________。
第二章房屋基本状况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区】【县】(楼盘/小区地址)(楼盘/小区名称)【幢】【】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1.2若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其性质为【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
1.3该房屋户型:室厅厨卫【】;朝向为【东】【南】【西】【北】向(可多选);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1.4该房屋装修情况:【毛坯】【简装】【精装】。
1.5该房屋电梯配置:【有】【无】。
1.6该房屋车库/车位配置:【有】【无】(车位、地下室有独立产权的,应另行签订买卖合同)。
1.7该房屋建成年份:。
1.8其他。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2.1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2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用途为【住宅】【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从年至年。
2.3该房屋抵押情况:【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因提前还款产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2.4该房屋租赁情况:【已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二。
2.5其他。
第三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3.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3.2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3.4;
3.5。
如该房屋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网签备案或【】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成交价格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交易资金和资金监管
5.1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大写元整),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该房屋价款。支付方式为:□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出卖人应于收到款项之日起日内将该笔定金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5.2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5.2.1一次性付款。交易双方应当在年月日前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买受人应当在签订监管协议之日起日内将房屋全部价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5.2.2分期付款。交易双方应当在年月日前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买受人应当在签订监管协议之日起日内分期将该房屋全部价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
5.2.3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交易双方应在年月日前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买受人应当在签订监管协议之日起日内将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占该房屋全部价款的%。
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就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或者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方式处理。
(1)如贷款额度低于拟贷款金额,买受人应于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日内自行补足购房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2)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协商一致解决方式为:
□买受人自行筹集剩余房价款支付给出卖人。支付时间:自买受人收到贷款未得到批准通知之日起日内,将房屋转让价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买受人应于收到贷款未得到批准通知之日起日内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继续申请贷款的次数以次为限,期间已产生的及将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申办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次申请银行贷款后仍未得到批准,未能按时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5.2.4其他方式:。
5.3资金监管
5.3.1买卖双方约定,买受人将交易资金(币种)元(大写元整),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部门授权或备案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该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行为,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5.3.2其他约定。
第六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6.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6.1.1和6.1.2不作累加)。
6.1.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6.1.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6.1.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买受人应于收到出卖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配合出卖人办理二手房网签合同及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注销手续。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第6.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6.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协助买受人共同办理按揭手续或资金监管,超过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有权按全部房款的%向出卖人主张违约金,出卖人应于收到买受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配合买受人办理二手房网签合同及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注销手续。
6.3。
第七条税费
对于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7.1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7.2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
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
7.3其他约定:。
第四章房屋转移登记与交付手续
第八条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贷款银行审批通过,并且将贷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之日起日内由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自购房款存入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之日起日内由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其他约定:。
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8.1逾期不超过日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办理之日止,违约方每日按总房款的%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书面通知自到达之日起生效。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配合办理二手房网签合同及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注销手续,每逾期一日,按购房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其他方式:。
第九条房屋交付时间和手续
出卖人应在【完成全部购房款的支付】【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买卖双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9.1买卖双方共同对附件一中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和交接,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详见附件一);
9.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9.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9.4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已经将户口迁出房屋所在地址;如未迁出,买卖双方约定日内出卖人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9.5。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未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资金)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0.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0.1.1和10.1.2不作累加)。
10.1.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六条6.1.1项中的期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六条第6.1.1项中的比率)。
10.1.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0.1.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0.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10.2。
第五章房屋交易方式及合同网签备案
第十一条房屋交易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种方式达成交易。
11.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11.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机构名称)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纪服务合同编号:,经纪服务费用为(币种)元(大写元整)。其中出卖人按成交价格的%支付经纪服务费用元,买受人按成交价格的%支付经纪服务费用元。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见附件三。
11.3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2.1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出卖人应当登录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12.2有关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13.1出卖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均视为违约,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于收到买受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配合买受人办理二手房网签合同及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注销手续。出卖人应按照购房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出卖人应退还所收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包含定金):
13.1.1出卖人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13.1.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13.1.3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13.1.4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按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
13.1.5本合同签订时出卖人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
13.2买受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均视为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于收到出卖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配合出卖人办理二手房网签合同及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的注销手续。买受人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2.1提供的证件等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13.2.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13.3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按期迁出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户口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13.4交易双方任意一方存在违约情形,除应承担相应条款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因主张违约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等)
13.5交易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于该合同签订后,房屋价格可能上涨或者下跌的风险有所预知,任何一方不得因此因素拒绝履行合同,如果最终因此因素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6.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变更合同条款、约定产权出售比例、免责情形等其他合同内容,买卖双方约定为:。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5
标准版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__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__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包括大小写)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市X区_____。 地号:幢号:___室号: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 汽车库_; 自行车库_。 ⒌房屋用途:__。 ⒍建筑结构: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X元)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X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元) 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元)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元)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仅选一款) 【1】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39;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
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
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____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____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__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
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
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居间代理经纪人(签字盖章): 居间代理经纪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标准版苏州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建筑时间: 。
6.房屋共有情况:【无】【有】。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8.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
(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
(2)【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其他: 】;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 迁出】【其他: 】。
9.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元整亿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自行交割】【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 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元整(大写:佰拾佰拾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向甲方支付。
(2) 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应【于月日前】【¥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期:乙方应【于月日前】【¥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期:乙方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的向甲方支付房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 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款(含定金):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 】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自行】【委托按揭服务机构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且甲方需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
a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乙方【于月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人同意【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2、甲乙双方选择银行托管交割房款,并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具体事项。
3、其他方式:第四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1)该房地产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的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3)该房地产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a.由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户手续。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b.由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
第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第六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八条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3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第九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视作甲方已履行交房义务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
第十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其他:
第十二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物业所在地法院
第十五条 送达约定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已查阅该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意异议,并已实地查看及了解,故对该房地产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予以认可。
2、乙方知悉限购及贷款新政,确保可提交真实、有效的贷款所需文件(如缴纳或社保缴纳证明、户籍证明等)以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
3、此《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为示范文本,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此合同条款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打印版,并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 内进行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打印版签订手续。甲乙双方保证按约定办妥网签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顺利完成交易。如一方原因导致不能进行网签及交易过户,则违约方需按成交价的10%赔偿另一方损失,如双方违约,则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家私家电备注: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任何在此之前甲乙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及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乙方要求必须吉屋交屋,(即不带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 (乡、镇)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 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 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元。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8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地 址: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丘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其中含定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尾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______________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______________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____%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______________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______________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证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证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号,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_________日内,结清全款。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_拾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2,乙方直接付鼓给甲方的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________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_______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_________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1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路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XX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小写)XX0元,(大写)贰万元,尾款(小写)无元,(大写)无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XX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XX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XX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XX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2
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经纪机构: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_备案证号: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执业证号: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
房屋坐落权书证号
房屋状况总层数房号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其他
第二条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状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房屋共有情况:___________【无】【共同共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甲方占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___________】。
3、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4、【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
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5、【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迁出】【其他:___________】
6、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等物品。
第四条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上述定金交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
房款交付: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除定金之外的房款___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
乙方将除定金以外的房款共分次付给甲方,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期: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期: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3、抵押贷款:___________
首付款: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首付款(不含定金)¥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剩余房款:___________其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甲方。因乙方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乙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相关证明)后______日内补足并交付于甲方、[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4、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条交房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时间为【卖方收齐房款当天】、【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在交房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接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水、电、暖、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同意将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使用。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乙双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丙方协助办理。丙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协助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丙方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七条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方式缴付税费:___________(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甲方承担全部税费;(3)乙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方式缴付:___________(1)全部由甲方承担;(2)全部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第八条中介服务费的给付
1、丙方依法促成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后,当事人应当签约当______日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其中:___________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2、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的,违约方每______日按未付中介服务费0.5_______%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代守约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守约方已支付的,丙方不予退还,应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
第九条丙方义务和责任
1、丙方有审查买卖当事人委托关系、房地产资料真伪的义务。
2、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提供经纪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3、非经甲乙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不得泄露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料等。
3、因丙方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_______%】,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_______%】。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______日按总房款0.05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______日期的第二______日起至实际交付之______日止,甲方每______日按总房款0.05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______日按未付房款0.05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______日起10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5、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3)其他:___________。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征得其它各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签订后,若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变动和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份,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份。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丙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签订______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水:___________
2、电:___________
3、燃气:___________
4、供暖:___________
5、空调:___________
6、电视馈线:___________
7、电话:___________
8、互联网: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5、。
四、装修装饰情况:___________。
五、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有关费用的具体:___________。
存量房交易定金收到条
今收到购房人所购买的定金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___________
收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存量房交易房款收到条
今收到购房人所购买的房款(小写。)
收到人:___________
收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设备: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不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二)以上后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附件二?付款协议
一、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一)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存量房转让价款存入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资金托管账户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向_______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若乙方不能按时存入房价款或者[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存量房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存入托管账户。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存量房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未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甲、乙双方确认未托管的存量房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附件三?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交付之前未支付的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存量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付后,与乙方或在经纪机构协助下,办理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过户手续。房屋维修基金,水、电、气、电乱等扛装费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经立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附件四?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和户口转移
一、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存量房时向_________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抵押贷款,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甲方应向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相关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_______元。
二、租赁情况.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该存量房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户口转移:田方承诺自该存量房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该存量房所在地的_________(公安)派出所办理原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元/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_________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二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合肥家园网站和产权监理处、瑶海房产分局、庐阳房产分局、蜀山房产分局、包河房产分局五个办证分市场查词。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了_____,则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反之亦然。因此,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宜。
南京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 篇1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