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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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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精选12篇)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1

  出售人: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买受人: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居间人:

  备案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万仟佰拾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万仟佰拾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民法典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附属文件共计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民法典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买受人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日期: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报酬:

  1、 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 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 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荆门施耐得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533-4682989 电话:0724-2334546

  传真:0533-468047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0724-23799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事务:

  乙方为甲方甲方按照实际成交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甲方声明并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与乙方接洽的需求方(买方)单位和个人无任何实质意思沟通,没有条件自行接洽、促成相互间的买卖、合作关系。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为买卖金额的_____%(或者________元/吨),甲方于收取第一笔货款时一次性现金足额支付该批次全部居间报酬给乙方。甲方逾期支付居间报酬的,除需立即履行外,还需按应付报酬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漏计、隐瞒实际成交金额或者吨位数量,借此逃避给付乙方居间报酬的,属于根本违约。乙方可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甲方除需按照实际计算基数补足居间报酬外,还应根据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保密事项

  非经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事项均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形式透露,违者需支付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或者不少于100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

  四、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4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通讯地址: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签章): 买 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名):

  执业证书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已方承担。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6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基本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___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共有权号:_______。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该房屋权属性质为:____(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

  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

  [第三条]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第四条]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___方承担,甲方承担____元(大写:)乙方承担___元(大写:________)总金额为人民币¥__元(大写: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__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

  [第五条]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剩余房款____元(大写:)于________付清。

  [第六条]房屋交验: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__日内,在_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

  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

  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丙方责任:

  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

  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

  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政策、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7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_________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圆整(_________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____圆整(____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80%.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8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人民币。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__________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9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号____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1、房屋权利人________,房屋性质:________,结构:________。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具体包含________。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4、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予以列明。

  5、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予以列明。

  6、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买卖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

  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2、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元,由____方承担。

  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____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____市房地产权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

  (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__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

  (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

  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

  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11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型:_______;楼层_______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

  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

  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元,由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丙方:

  签约日期:

委托存房量买卖居间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

  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

  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

  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

  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

  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2/4页

  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

  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

  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

  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第3/4页

  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

  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元,由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

  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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