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铁路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循按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元,试用明后的工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单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向乙方支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支月实发奖金。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檀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
第十四条 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铁路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四条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大准铁路行车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86号)、《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施工管理规定。
第五条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六条对施工设备作业、施工用水、用电和用火负有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铁路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条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凡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监护,乙方制定落实对行车设备设施特别是防护网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发生损坏铁路行车设备设施或其他危及大准铁路行车安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大准铁路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铁路隧道施工要结合施工地点的地质情况,确保安全施工,利用甲方给定的安全施工费用,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乙方要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对地质条件差,危岩、碎石危害性较大的施工地段,应进行地择,自行勘察,获取地质资料,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确保不安全不施工。乙方对可能产生透水的施工隧道内要严格监测周边范围内地下水的储存状况,对可能产生大量地下水涌出的,要做好疏通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充分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配备足以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同时要注意本地区的自然气象特征,严禁在大风、扬沙天气和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高空作业。
第十四条封锁施工必须根据施工质量,确认满足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放行列车。
第十五条接受铁路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完毕,乙方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之日止。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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