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明星肖像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艺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聘请影视演员_______________艺人担任“有限公司”旗下系列产品的平面广告形象大使。
2、乙方平面肖像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使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中国台湾、澳门)。
使用媒体及方式:仅限于以平面、静态的形式,在包括平面媒体、网站、报纸、杂志、海报、车厢内外、地铁、产品提袋、灯箱、店头、店内、专卖店、吊旗、画册、包装、户外媒体等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平面载体上使用。
3、乙方提供照片用于制作本协议项下的宣传广告。
4、酬金:甲方应支付乙方艺人广告使用酬金总计人民币税后款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5、甲方的职责:
(1)甲方保证制作及使用广告的内容不影响到乙方艺员的健康形象,不含色情及其他暴力内容,并不得违反“广告法”中广告内容的禁止性相关规定。
(2)在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广告宣传活动中,对于乙方艺员的肖像使用不能构成任何程度的丑化。
(3)本协议发布期满后,甲方如仍需继续使用,则应提前三个月与乙方签署延续使用合约。
如甲方没有经过乙方同意而继续制作、使用本广告之乙方艺员肖像,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给予甲方3个月的撤销时期,仅限于产品包装)。
6、乙方的职责:
(1)乙方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提供大像素照片供甲方宣传使用。
(2)乙方艺员于本合约期内不得发表对本合约所指产品品牌及本产品形象有损之不当言行。
(3)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肖像权在签约期间合法有效使用,没有限制和纠纷。
7、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之后,双方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相互协助,严格履行协议。
(2)甲方若不按本协议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有权向甲方追偿剩余款项。
(3)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范围使用、损害乙方艺员的形象,或者不经乙方同意转让使用权,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甲方应保证该广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会因为产品质量及信誉影响到乙方及艺员的健康形象。
甲方因产品质量、生产、经销所产生和导致的一切纠纷,概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一概与乙方无关。
若因甲方原因出现版权及产品重大质量等纠纷,则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同意于合约期内,乙方可以参与拍摄同类型产品的广告或担任其代言人、或参与其推广工作。
8、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布或透露相关于本协议条款中的财务上或其他方面的任何信息。
9、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产品如遇上任何法律事项或投诉,甲方要自行处理,概与乙方无关。
10、关于续约,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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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效力:
(1)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2)若本协议需要任何形式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以简化汉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使用明星肖像合同书 篇2
甲方(模特或被摄者)*:——————地址:——————
乙方(摄影师):——————————地址:——————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许可乙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用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在不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ⅹ”):
口公开展览
口发表、出版
口参加影赛、影展
口商标、广告
口进行改动或加工,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元人民币。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填写)-------------
我是上面签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执行上述许可声明。我同意上术所有的内容,没能任何保留。
签名:(父母或监护人)
地址:
日期:年月日
*如模特或被摄者系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此份“合同”上签名。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名执一份为凭。
普通肖像许可使用说明
经过慎重考虑,我(模特或被摄者姓名)接受这笔酬金元人民币。作为回报,我声明同意(摄影师姓名)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以任何使用形式和表现手法在任何媒体上使用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同意将这些图片或照片进行任何改动和加工
(包括拼贴、剪辑、漫画、雕刻、雕塑、或用任何介质制作演绎作品),用于发表、出版、展览及商标、广告和任何其他合法目的。任何带有本人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作品或制品完成之后,无须再经我审定和批准。我确信,摄影师本人、他或她的雇主、受让人、权利继承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有关作品或制品完成过程中对本人肖像所作的改动和加工均属合理范围,但旨在使本人遭受羞辱的制作行为除外。我确信,摄影师对他所拍摄的带有本人肖像的摄影作品享有版权,对于因复制发行这些作品而产生的收益本人不主张权利,复制发行这些作品亦不构成对本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我已是成年人*,有权签署此份声明。我确信,此份声明将对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和雇主发生效力并不可变更。我已通读此份声明通晓其全部内容。
签名:见证人:
(模特或被摄者)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填写)--------------
我是上面签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执行上述许可声明。我同意上述所有内容,没有任何保留。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地址;
日期:年月日
*如模特或被摄者系未成年人,则删去此句。此时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此份“声明”上签名。
简易肖像许可使用说明
经过考虑,我(模特或被摄者姓名)接受这笔酬金元人民币。作为回报,我声明许可(摄影师姓名)
将本人肖像或照片用于发表、出版及参加各种影赛、影展活动。我已是成年人*,有权签署此份声明。
签名:见证人:
(模特或被摄者姓名)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填定)---------
签名:
(父母或监护人)
地址: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