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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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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通用14篇)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牌照为 车辆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车辆品牌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车辆实际行驶公里,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违约金每天元整,违约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逆转,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2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3

  借款方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条例》《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名下的,牌照号____,发动机号大架号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借款期限____月,即由____起至____止。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

  2、还款方式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____天以内的',按____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____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____,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__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4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_____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_____,保证该_____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_____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_____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_____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_____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甲方:

  乙方: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5

  甲方(抵押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6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______个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_____%,月利息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万元)。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 )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5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

  甲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型号车辆架号发动机号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和行使抵押权。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出售抵押车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售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时,

  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钧证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抵押权才可生效。如以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经登记之后方可生效,未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无效。根据《物权法》规定,以车辆设置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进行登记,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以车辆作抵押的,可以不进行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但是不登记的不具有对抗效力。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使用,需向甲方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以此为条件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__色______牌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给甲方。

  2、抵押物价值:乙方车辆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风险告知:申办抵押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比较严格。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必须证明抵押人确实对抵押物有实质处分权,当设定抵押的财产存在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若抵押人对抵押物无实质处分权或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时,该抵押合同无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_____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现将甲方所有的牌照为_______________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_____品牌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实际行驶__________公里,颜色为__________,抵押价格为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该_____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_____,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该_____是_____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_____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五)该_____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_____不是租赁、盗抢_____,是属于合法手续_____,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_____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_____,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_____;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_____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 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 牌照号为:_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_ 大架号为:________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逾期_______日还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 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现金),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1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甲、乙双 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_)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________)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

  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

  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四十九区泰华锦绣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2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3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私家车抵押合同书 篇14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万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型号:x,数量x台。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大写金额:整。借款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费用:月利率x%。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x%。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x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x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3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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