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制作播出网络销售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提高_________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质量,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电视节目编辑系统设备一套。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非线性编辑工作站”实现功能
1.非线性编辑系统提供dv口、s端子、视频复合口的采集、输出,支持分量输出
2.一般非线性编辑系统支持的相关编辑、字幕、特技功能
3.dv格式的avi、mpeg文件的混编功能
4.消除电脑系统的2g和4g文件大小限制
5.实现图文字幕混排功能
6.支持视频多文件格式输出(avi、mpeg、wvm等)
7.在编辑线上实时录音功能(注:音频卡为选购件)
8.支持cool3d软件输出的视频文件实时编辑功能。
说明:因没有视频卡,本机没有从录像机采集和回录、回放功能,不提供编辑时从电视监看功能。
二、系统设备配置、系统相关软件:
系统设备配置及相关软件:
三、交货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
四、运输包装和交货地点
产品须配有完整正规的外包装和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
甲方依照本合同和乙方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的有关条款进行验收,且要求全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和质量的法规要求。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_________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_________天内培训完毕;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运行后3天内为系统免费试运行期,运行期后甲方应在3天内组织人员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商品产权
1.全部货款分期付清。签定本合约时,甲方支付合同款贰万伍仟元(第一期);乙方在_________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余款项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商品,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商品产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商品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服务标准
1.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技术培训和指导。
2.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一年内免费上门保修(如操作失误或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编制的软件提供备份盘并免费维护一年。
3.维修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系统如有故障,乙方先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维护,若不能解决问题,乙方须在48小时内上门处理,保修期外乙方收取工本费,乙方负责对系统终生维护。
4.乙方设备交货前一周内,甲方应备好电脑系统工作的机房。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依时将设备运到乙方所在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每天5%的货款。
2.甲方在乙方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若不按合同支付货款,甲方要按违约金额每天1%作为合同违约金补偿给乙方。
九、合同生效
1.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台制作播出网络销售合同书 篇2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英文名称: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1000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200元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15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黑客的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20xx日至20xx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