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砖瓦工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46—20______)。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砖瓦工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第1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1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2、工作内容
第2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3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3、劳动报酬
第4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5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6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7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5、保险福利待遇
第8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9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1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6、劳动纪律
第102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103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104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105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06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04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107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1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108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109条下列情形之1,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210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06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101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8、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2102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第2103条以与乙方协商1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106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乙主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02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104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210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210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2107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10、劳动争议处理
第210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1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1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其他
第210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10条本合同书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