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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单位聘用合同

由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1.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受聘在甲方食堂工作,合同期为年,逐年递增。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单位食堂担任厨工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患工作和行业禁止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立即离职。

  第四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甲方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五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每年为乙方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并向乙方发放水鞋、围裙、口罩、手套等相关劳保用品。

  第六条甲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防止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标准、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甲方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第九条乙方的报酬采用月薪制,为人民币(¥元),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第十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2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省、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和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盗窃财物、赌博、吸毒和打架斗殴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和行业禁忌疾病,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相关行业和工种的要求,甲方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2.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职务(工作)。

  第二条聘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______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七条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三篇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X年____月____日至 X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十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1、每周的周日下午寄宿生同学到校时间至周五寄宿生同学离开学校之前除了正常上课的时间外为生管老师必须在岗在位的工作时间,如遇到节日放假则按相应的时间规定执行。具体为每天早晨6:007:20,中午11:3014:00,下午16:4018:10,晚上20:30次日凌晨6:00。

  2、甲方为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 工作报酬

  乙方完成合同期限内的工作任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上下两学期支付,每次分别在期末一次性支付人民币陆千元整。

  第五条 工作纪律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和履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生管教师工作责任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生管教师工作责任书并因此出现责任事故的,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教育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未履行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或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否则按实际工作时间按月折算(一学期按五个月折算)所应得的工作报酬中扣除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相应条款,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4.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各自权利义务等事宜,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以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前期经过试用期三个月的测试并合格,鉴于试用期间的表现良好,现续签一年期合同。现合同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关系终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㈡门卫人员工作要求、范围和职责本园为全日制封闭式管理园所,门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身体健康,有区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认真领会并严格遵守《门卫工作制度》及园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4、负责操场卫生、全园垃圾桶清理、园内花草的管理。

  5、24小时全天候值班守园,不能由他人代替值班,如园内财产遗失需负全部责任。

  6、配合园内举行的各类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工作。

  7、协助园内水电维修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甲方审定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五险一金补贴200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2、一学期旷工连续一周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3、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起签字后生效。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5.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五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年_月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之日起至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每月(每季度、每年)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提出书面通知;

  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交接工作;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有限公司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年____月____日

6.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自____ 年1月1日起至 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公司设备科以及生在车间所在地。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2、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产部设备科部门,从事设备科科长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2、甲方可视乙方岗位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对乙方的职位实行8小时工时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费用。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2、试用期内,乙方基本工资按上述全额基本工资的80%计发;

  3、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税后)工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甲方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资规则审定并调整乙方的工资;

  6、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乙方个人依法应该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资中进行扣缴;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在国家规定有效时间以及医疗期内按圆/日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规定予以处罚。

  4、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本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其履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调整服务内容或变更经营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教育培训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长合同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另签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及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甲方规定或培训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或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等,无论其是否是个人单独进行的,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须立即向甲方作出报告,无论其是否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其发明或发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主张自己为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该项秘密的义务;

  2、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放弃对乙方所作出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的专利权或所有权,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保护这种发明,并可自由处置该项专利权,但甲方仍保留其业务中永远无偿使用该项发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得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图纸、蓝图、生产计划、技术资料、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销售资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泄露甲方秘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兼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行业类似的有偿或无偿之兼职工作,如经查实有所违反,则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之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且乙方应将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给甲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录用员工的支出、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的,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发生违反培训、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协议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违约情况、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等情况)告知乙方新的单位,并有权利在相关媒体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更新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之规定,办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费用清缴在内的各项离职前手续;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

  ___年____月____日

7.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七篇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 年 月 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县(市、区)____乡(镇)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条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八篇

  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一)

  甲方(聘任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聘期内学校的要求:

  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努力钻研业务,精通专业技术,在所任岗位上作出应有的业绩,达到学校预定的工作目标。

  4、不得从事

  第二职业。

  5、不得在校内从事家教等有偿辅导。

  6、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违约金。

  聘期内学校的承诺:

  1、提供应聘者履行职责范围内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乙方工作期间基本工资为元月,月度考核奖 工资按月发放。临时聘用教师若能在我校连续聘用月度基本工资每年增加100元,并且假期内享受基本工资。

  3、无特殊情况不随意调换岗位,并积极支持应聘者开展工作。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5、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作出卓越贡献者,学校将按有关奖励方案予以嘉奖。

  6、工作不负责任,马虎渎职而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影响,且责任全在应聘者时,学校可单方中止合同,解除聘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学校、教职工各执一份。聘期为X年,由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3____日。

  甲方(盖章):_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X年____月____日至 X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十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1、每周的周日下午寄宿生同学到校时间至周五寄宿生同学离开学校之前除了正常上课的时间外为生管老师必须在岗在位的工作时间,如遇到节日放假则按相应的时间规定执行。具体为每天早晨6:007:20,中午11:3014:00,下午16:4018:10,晚上20:30次日凌晨6:00。

  2、甲方为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 工作报酬

  乙方完成合同期限内的工作任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上下两学期支付,每次分别在期末一次性支付人民币陆千元整。

  第五条 工作纪律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和履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生管教师工作责任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生管教师工作责任书并因此出现责任事故的,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教育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未履行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或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否则按实际工作时间按月折算(一学期按五个月折算)所应得的工作报酬中扣除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相应条款,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三)

  甲方(单位名称): 法 人 代 表 :

  乙方(姓 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 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但因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须10内提出辞退要求,不计发工资,试用期内乙方擅自离开,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学生招生、辅导及其相关网校内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按甲方相关工作职责要求进行。

  2、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按照所聘乙方的岗位确定工资,并按照乙方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它工资部分。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3、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工作X年期满后,保证完成甲方给予的最低业绩标准,继续续签的则甲方按国家政策,交纳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㈠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岗位要求的;

  ㈡乙方连续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或者X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㈢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外出或外出不归的;

  ㈣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㈤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㈥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㈠乙方连续六个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㈡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㈢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㈣乙方在待聘期内经教育无转化且不能新聘上岗或两次拒聘上岗的。甲方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只发放最末月的基本工资。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㈢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㈠依法服兵役的;

  ㈡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提供工作条件;

  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㈠聘用合同期满的;

  ㈡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㈢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㈣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600元。

  八、聘用合同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生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原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争议仲裁申请仲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听同一式二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四)

  甲 方:____

  地 址:邮码: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____

  乙 方:____

  性 别:X年龄: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X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四条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 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用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X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在不造成甲方损失的前提下、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X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X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X年的按X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X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X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五)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X年(月),自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注: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为乙方提供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必须出具书面申请。

  第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六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X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9.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九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在本机构工作满一年后甲方为乙方交社会养老保险70%。

  3.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___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授课费的_______%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_30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026单位聘用合同 第十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一)国家和市、区、县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担任本单位重大(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章聘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章聘后管理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章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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