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 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 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
(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2)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
(3)不带电移动设备。
(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
(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
(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
(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
(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
(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
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
(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
(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
(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
(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租赁安全协议 第二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租赁安全协议 第三篇
为了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免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仓库内租用房屋及租赁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具体内容:
一、甲方提供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自行负责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四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房屋、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要坚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煤气中毒,并设专人负责。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生产车间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车间、库房、场院严禁吸烟,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七、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或夜间防范力度不够,以及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使用水、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需要在租赁场所居住的职工或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接受其管理。职工、家属及更值人员等不得与商品、货物、生产车间混住,必须是独立的储存、生产,独立地居住,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
十、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对违法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及乙方进行处以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
“租赁安全协议”一试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租赁安全协议 第四篇
出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场地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及购买劳动保险。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合同范本。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租赁安全协议 第五篇
根据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为保证租赁用房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要求租房单位保证做到:
1.对租赁用房的内部装修和改动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和改动应符合建筑和消防的有关规定。
2.不得任意拉接电线,如需拉接电线应通知甲方并符合电气用电的规定。
3.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的电器容量应与线径、熔断器相匹配。
4.熟悉、了解用房周围消防器材放置位,以备紧急时使用。
5.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和其他有毒的危险物品。
6.严禁在房屋内进行吸毒、赌博、卖淫嫖娼、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7.人离房时应断电、断气、熄灭火种。
8.若违反规定,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出租单位 租房单位
鉴证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租赁安全协议 第六篇
甲方(租赁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在 省的生产经营需要,租用乙方 (200) 型挖机1台,租期一年,为了保证挖机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甲、乙双方在签订挖机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以下挖机施工安全协议。
一、 甲方(租赁方)职责和义务
1、 对进场挖机的手续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防止带病挖机投入施工。
2、 审查挖机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复印留底。
3、 施工前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工作内容介绍和施工技术交底,并解答操作人员提出的问题。
4、 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 乙方(出租方)职责和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完好,手续齐全有效的挖机。
2、 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介绍所使用挖机的性能。
3、 乙方配备的挖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证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能熟练操作。
4、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GB6067《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和熟悉所操作挖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严禁挖机司机酒后操作。
5、 乙方操作人员应按甲方指挥员的正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违章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时,应立即拒绝执行并马上通知指挥人员。乙方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员发出的危险警告信号,均必须听从。
6、 乙方承担挖机出现故障和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责任。
7、 挖掘时乙方操作人员应注意地下设施,以防损坏。
本安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异议双方约定交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7.租赁安全协议 第七篇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作业的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协议书,作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方式: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⑵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应具有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合安装或使用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或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6、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每月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台班运转记录。
三、乙方安全责任
1、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登记标志附着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7、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审核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9、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四、履约事项
1、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相关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租赁安全协议 第八篇
一、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对操作人员指导安装操作升降机的全过程中,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安装操作技术要领,不懂就问,租用户需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与安装环境。
(具体条件由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根据安装现场条件提出)。
二、租用户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升降机部件,特别是安全锁装置。
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请用户马上停止使用,如若继续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并尽快通知乙方维修。
三、使用升降机人员必须持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否则责任自负。
四、使用升降机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严禁推扯大闹,务必精力集中,否则责任自负。
五、升降机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否则责任自负。
六、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升降机配重机构、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升降机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后方可使用。
七、在吊笼内装好额定载荷20__kg后接通主开关,在地面操纵按钮盒,使吊笼上升约10米停止。
严重超载运行,违者责任自负。
八、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升降机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缆设施。
升降机不得在零下10度以下和零上38度以上进行操作,严禁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升降机,违者责任自负。
九、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升降机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升降机上,电焊机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升降机的任何部位,违者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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