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2.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二篇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委托的具体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设计内容及深度:
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咨询(达到与工程设计对接深度)
2.3 设计规模: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项目成果 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约 天。
第五条 项目收费及付款程序
建筑方案设计取费标准为 15元/平方米,经双方商定本项目总收费为 万元。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 甲方须协助配合乙方进行现状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 6.3 甲方自行承担超出所规定数量的成果的制作费用。
6.4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由于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设计费,则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6.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出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6.6 甲方采用乙方方案后,在项目推广宣传中,注明“建筑方案:Gauee建筑设计(意大利)”。
6.7 甲方在设计费支付完成后,设计成果属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和提供的有关文件、基础资料,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7.2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
7.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成果评审、报批工作及现场服务。 7.4 乙方应对景观设计、样板房设计提出建议。
7.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出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订立终止合同履行协议。
8.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负责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
乙方: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周口市淮阳县招商引资所用电子名片制作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淮阳县招商引资领导电子名片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电子文档五份份,制作的电子名片五份供500、00张。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电子名片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电子名片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五篇
委托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服务单位:
合同条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咨询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项目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规范,充分行使其严格控制工程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权力。
(二)甲方下达指令,监督乙方履约行为。
(三)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须;
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咨询人、设计人或承包人。
第一条 设计咨询项目概况:
1.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
1.2设计咨询项目地点:
1.3设计咨询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万元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二条 设计咨询范围、内容
2.1设计咨询的范围:横沥镇工业园外江水闸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工作
2.2乙方必须按相关的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进行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2.2.1设计咨询和设计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按照 “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二管理(信息、合同)、一协调”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咨询报告等。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2.2.1.1审查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承揽任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要求;
2.2.1.2审查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履行情况;
2.2.1.3根据咨询目标,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2.1.4配合甲方收集有关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并验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
2.2.1.5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收取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的申请;
2.2.1.6协助甲方组织各设计阶段的审查会议;
2.2.1.7参与或主持有关设计计划进度、质量的协调会议,定期向甲方提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情况报告;
2.2.1.8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的技术招标工作;
2.2.1.9代表甲方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
2.2.1.10审定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要求;
2.2.1.11按照设计程序,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勘察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计划安排,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复核和控制,并负责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图纸及文件进行审查并向甲方提交审查报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
(2)对方案设计的设计原则(书面)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包括: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部或地方的有关规定。
(3)对方案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方案设计文件(包括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项目组成;有关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关先进、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经济原则的各专业说明和措施;有关规模、投资与功能是否合理、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否适宜;)有关主要的建筑设计单体平面和空间布置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提出优化方案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2、初步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要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签发的要求和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建和拟建的建筑物坐标图、各主管部门批文等。
(2)对初步设计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方案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
设计原则中关于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初步设计过程中方案论证结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论证结论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4)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为:
有关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设计规模;有关经济技术指标;有关项目组成;有关各专业设计中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内容;有关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方案选择、主体结构布置、结构材料选择、地基处理与基础方案选择、安全度、可靠度、抗震等方面内容;有关估算、概算、预算编制依据、费率、开项、价格的合理性,并提出评审意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实施细则,包括各设计阶段限额设计的具体实施方式、实施目标,及对限额设计的评审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核查本阶段设计咨询所需的设计依据文件、规范、标准、工程资料等是否齐全。包括: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鉴发的对本阶段设计的要求和条件、各主管部门批文、设计所选用的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样本或说明书等。
(2)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提出设计咨询意见:
设计原则中关于本工程的技术指导要点是否体现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原则中关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内容为:
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目录、图纸、施工验收标准、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补充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使用功能、安全可靠和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必要时应对计算书进行审核;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
4、配合招标阶段
(1)土建施工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政府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工程量清单不漏项、工程数量准确率在95%以上;
(2)设备采购招标阶段:
审查设计提交的设备技术规格书、用户需求书;审查设备选型及其布置;配合和参加评标、澄清技术问题。
5、施工配合阶段
(1)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2)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变更及施工单位施工变更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设计咨询人员应在现场配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六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涉外合同已经成为了跨国公司在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主要工具。其中,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跨国公司在技术领域内的合作合同,是一种基于技术服务的合同。本文将通过介绍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来阐述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定义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指跨国公司在技术领域内进行合作的合同。该合同往往是在技术中介机构或技术顾问的协助下完成的。与其他的涉外合同相比,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具有技术含量高、具有专业性、合同金额较大等特点。
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的各方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等等。
2.合同期限及内容。合同期限一般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内容需要对双方达成的技术含量、技术成果、项目进展和成果交付等做出明确规定。
3.技术服务的内容和程序:技术服务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设计、技术培训、拓展市场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同时需要明确技术服务的操作过程。
4.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标准:本条款是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准一般采用时薪累计、项目费用、百分比收益等不同计费方式。一般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标准。
5.知识产权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一般需要关注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技术成果的归属。
6.双方合同期间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合同需防止翻译跨越文化背景和专业术语误解的问题。
2.需要了解各国法律法规,了解双方国家间是否有投资协定等国际公约规定。
3.准确评价对方的技术实力,制定技术服务条款。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分工和著作权等问题解决方案。运用互惠互利原则,有效规避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
5.合同签订后双方应遵守合同法律,保障互相权益,共同完成技术合作项目。
综上所述,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技术服务合同,涵盖了众多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服务条款。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签订需要涉及到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签订一个完美的合同对于跨国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各方应注意合同的执行,避免违约并及时沟通。
7.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七篇
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___(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通过_______和: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天通过:_______和_________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______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_____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解决。
2、_____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_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_____机构的名称)根据其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3、_____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_____过程中进行_____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
电传: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8.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八篇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15-20-97)
3.广东省标准《土钉支护技术规程》(DBJ/T15-70-20x)
4.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
8.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广州新龙嘉禾现代医药销售物流中心——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北侧,基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5.5m。场地经回填较平坦,周边较为空阔,拟采用放坡等方式支护。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设计所需的总建筑图、结构图以及地质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务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总设计费为 5.0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基坑支护期间的现场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设计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广州市 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0.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0.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6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6 份,发包人 4 份,设计人 2 份。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九篇
导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签署日益频繁。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通信、电子、医疗、生物等,常涉及跨国企业的合作交流和专业技术的转移。然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涉及的领域复杂,合同条款繁琐,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各方必须运用法律、商业和技术知识,制定一个完全合规的合同。本文将深入探讨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主题,并针对其特点与要求提出相关建议。
一、科技咨询合同
1.主要内容
科技咨询合同是一种涉及技术专业性的合同,主要分为委托方和承接方两个角色,目标在于委托方能够获得承接方的专业技术,从而在相关领域中获得竞争优势。
一般而言,科技咨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目录和定义
在合同目录中,通常规定合同的性质、立项范围、服务条款以及时间框架等。在定义部分中,应明确涉及的名词和专属术语,避免合同解释不一。
(2)双方责任和条款
包括委托方和承接方的权利和责任,例如承接方的服务内容、技术方案、技术报告等。
(3)报酬和支付方式
报酬和支付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型和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并且满足双方的合理利益。
(4)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出于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双方应规范并明确非保密机构及其职员对于此项技术的保密义务。如果遵守保密在整个合作期间都是一项基本要求,则必须在合同中列出这一规定。
(5)解决争议的条款
科技咨询服务涉及的专业性使得还可能出现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合同签署时,应当预想到争议可能发生的可能性,并阐明解决争议的条款,避免争议产生时对合同的影响。
2.建议方式
就新时代下的科技咨询合同而言,我们可以采取出现以下几种方式:
(1)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
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不仅可以让知识产权所有者享有利益,还可获得专业技术的工作价值,也可以保护商业机密。同时,保护条款还可以强制执行对某些高度机密或商业机密的保护。
(2)采用标准模板
在科技咨询合同中,推荐采用标准模板,以便于双方的理解和交流。这种模板可以帮助业务负责人和知识产权所有者制定自己的业务需求,并明确他们所涉及的技术点和法律条款。这样,合同更加清晰明了,双方的合作目标更加明确。
(3)利用外部专家
为了保证涉外科技咨询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可以寻求外部专家的帮助。外部的专家可以为双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设计合同
1.主要内容
以设计为主要内容的涉外技术合同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成功的设计不仅需要专业技能,还要综合考虑目标受众、设计可行性、人力资源、成本预算等方面的因素。因此,涉外设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目录和定义
这个部分和科技咨询合同类似,主要是明确涉及的名词和专属术语,确保双方对各条款的理解一致。
(2)双方责任和条款
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碰钉与概念的讲述和明定。碰钉主要代表双方在设计过程中的讨论、商议以及决策。而概念则包括涉及的难点、挑战、限制以及实现方式等等。
(3)报酬和支付方式
不同于科技咨询合同,涉外设计合同报酬和支付方式需要更加合理的设计,考虑到设计的切实可行性,比如解决制作成本的问题等等。
(4)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除了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保护外,还要就批量设计、设计效果的保密需求进行操作。也就是说,在合同中涉及到机密性方面的规定,如何确保机密对象的安全性、规避泄密和情商况的风险。
(5)解决争议的条款
一旦涉及到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差异,在发生争议时,依照合同上合理的仲裁机制来解决争议。在涉外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中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合同构成方有求助国际常规的仲裁机制的权利。
2.建议方式
为了在设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过程中保护两个当事方的利益和通过技术设计合同的运作实现立项中的产出,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基于保密原则
设计内部环节的保密原则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涉及公司信息的重要性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建议立一个“守则”尽量限制出现品质低劣、泄露等问题。
(2)清晰的学习内容
在涉外设计合同中,高度敏感的方案和涉及核心技术的工作性质要求合作双方得到准确的学习内容,并建议相互协商及时地解决争议,是一个成功的涉外合同必备的要求。
(3)监管和维护
对于设计合同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监管和维护,特别是在“守则”的规定下,确定相关部门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跟踪、保护等。
总之,在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的签署中,合理利用法律、商业和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详细确认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商业机密的保护、解决争议的条款等,是制定一个完全合规的合同的保障。只有这样,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才能达成相互信任和合作,实现增值目标,真正实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
10.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十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 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8条 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 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 份,设计方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