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以上;
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
该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 __层_____号房(实际标识_____座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装修期为___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_____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____%。
四、租金
4.1 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__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 乙方采取按每 __ 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4.3 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账户支付租金给甲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4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按______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 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 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 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 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 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 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 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第一种 .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7.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 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 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 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 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 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 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含 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9.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无故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含 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4 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5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10.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 )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 )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报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共5页,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盖章):
日期: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 元整 由 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特别约定: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兴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苏州兴旗不动产连锁机构作为见证方,谨对上述合同条款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予以见证,甲乙双方在签定、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
附件:出租房屋的附属设备清单。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见证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附件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清单:
1.家俱
家俱
状态 件数 家俱 状态 件数
单人床 餐桌
双人床 椅子
写字台 其他:
沙发
2.电器
电器 数量 品牌 电器 数量 品牌
电视 空调
冰箱 其它
热水器
电话
洗衣机
3.其他
项目 数字 备注 项目 数字 备注
水表 煤气表
电表 其他:
总示数
峰示数
谷示数
4.钥匙: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居住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定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_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___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水、电费__煤气费__电话费__有线电视费__卫生费__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或“x”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延迟租金达_____天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能享受租金减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担全额公证费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或房屋退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押金。
第四条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元。如乙方符合有关租金减免政策,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确认后可在核定期限内予以减免计收租金。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标准时,按届时的租金文件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应于当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0.2‰的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宽带、煤气、垃圾清运、小区管理等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修缮
1、房屋使用
(1)甲方确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自行装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配合。
2、房屋修缮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
(2)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解除),收回该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所有收益。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不良诚信纪录。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承租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3)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等未实际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8)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公共租赁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申报义务
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应主动向甲方申报,并自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之日起30日内终止租赁合同,结清相关费用后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条房屋腾退、验收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10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房。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腾退房屋时,应当拆除房屋内的装饰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房屋腾退后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内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理。
3、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凭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结清凭据、本人身份证等到双方约定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空退还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3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用房,乙方拒不腾退的,甲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可依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以发函的方式确认违约事实。若乙方在核查函规定的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违约事实无疑义。
3、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浙江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6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使用。
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租金每半年结算,分两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第一次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元。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宽带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中水费3元每吨,生活用水10元每人每月,电费1元每度,宽带费10元每月,以上费用每月15号收取一次。
附:电表底数________度,水表底数________吨。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1、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_____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七、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的解除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
十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年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整,年总租金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一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和月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六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
第七条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八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九条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个月以上;
第十一条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缮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方将自己租用的一门市转让给乙方,(门市地址: )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反复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转让价格: 元,(大写: ),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租,水电费保证金 元(大写: 元)。
二、转让内容:将门市的一切装饰装潢及所有硬件设施和水电气户头转让给乙方。
三、原甲方租金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四、由房东鉴定甲方的租赁合同是否真实有效,如甲方与房东之间造成的问题不能正常转让,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定金 元(大 写: 元)。
五、在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定金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 时交门市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元整(大写: 元整)。
六、如房东同意上述条款转让,甲方不同意上述条款,甲方双倍赔偿乙方。
七、若乙方违约,双倍赔偿甲方(本协议自动生效)。
八、本门市转让之日起,以前产生的费用及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以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9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拥有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567号研发测试中心、579号光盘车间(“福光工业园”)内所有房屋建筑物的完整产权,拥有法律、法规所赋有的一切房产相关权利;甲方对上述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
(2)乙方为独立法人,拥有法律所赋有的独立从事民商事活动的权利和能力;乙方对上述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
(3)甲方愿意将“福光工业园”内部分房产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产。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就有关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租赁房产及租赁面积:
1、甲方愿将座落于 (见附件一: )出租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状况做了充分的了解,对本承租的物业进行详尽和充分的了解和实地勘验,对承租物业系为全新合格品予以无保留确认,对承租物业的配套设备、设施、价格、承租条件予以充分了解,乙方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并全部予以接受,愿意承租该房屋。
双方以实地测量的面积为基础,加上公摊部分,双方确认 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双方约定:
(1)乙方将房屋用于工业厂房及办公使用;
(2)该房产不得用于法律、法规所禁止或限制的活动,不得用于厦门市政府在厦门本岛内限制的产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有污染、有气味、有污水废气排放等限制性的项目(产业);
(3)乙方承租的房产仅限于乙方自身使用,不得用于转租;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租房合同之前,甲方不承认第三方的承租人身份;
三、租赁期限:
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
(2)租金每 支付一次,租赁原则为先付租金后入住。
研发测试中心部分:
①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单位租金为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②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单位租金为 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单位租金为 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④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单位租金为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光盘车间部分:
①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单位租金为 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②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单位租金为 元每平方米每月,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3)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给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以后每个支付周期末的十五日前支付下一支付周期的租金。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未按本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管理费、损坏赔偿费等乙方应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限制进入等措施,乙方不得有异议。如乙方超过本约定期限三个月仍未支付租金或相关费用,乙方授权甲方可对其在承租房产内的物品行使留置权。
(4)以上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车位费;也不包括税费,如需缴交税费或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应由乙方缴交的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承担。
五、押金
1、乙方同意在支付第一笔租金同时交付房屋租赁与物业管理费押金,该押金数额等于 个月的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 元);如需装修,则应支付装修押金 万元(¥ 元),如装修造成对工业园内任何损坏,则甲方有权从装修押金中直接扣除款项用于修复,不足以修复则乙方应予补足,装修押金在乙方装修完毕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在本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赁合同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将该房产及设施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4、若乙方未能依上述约定履行双方对押金条款的规定,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责任。
六、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福光工业园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福光工业园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乙方租赁期间的水电费据实结算并承担公摊部分,经甲方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乙方后,由乙方将款项交付给甲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水电费用甲方无须再出具任何发票、票据给乙方。若乙方未能及时缴交其应付的水电费,则甲方在通知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随时切断其水电供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所承租的楼层的进出口通道由甲方指定。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乙方应负责对其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予以清理,多余的建筑材料予以搬除,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5、有关供电的约定:若乙方承租部分厂房,则甲方提供在厂房低压配电室一个或多个带单独电表的馈线开关,开关后电缆及照明箱、动力箱由乙方自行负责;则乙方应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规定进行安装和施工,并对其使用及维护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具体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电表按实收取,并且乙方应承担其馈线开关相应容量的占容费(电费单价及占容费依据电业局相关规定及提供相应月份的电费清单核算)。若乙方承租部分写字楼,甲方提供乙方承租范围内一个或多个电表,具体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电表按实收取。
6、有关供水的约定:若乙方承租厂房,甲方在乙方承租范围内洗手间入水口安装水表,该水表专用于乙方用水的计量,具体水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其相应水表按实收取(水费单价依据水务集团相关规定及提供相应月份的水费清单核算)。若乙方承租写字楼,按所租面积在本层所产生的水费中按面积公摊。
7、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8、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和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赔偿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七、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赁合同,《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该房产及福光工业园厂房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管理公约》或其他相关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对于所承租的房产,乙方不得用于抵押或以业主身份对外宣传、许诺等引发他人对产权产生歧义、误解等行为。若有上述事项产生,所引发的后果概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并保证,在乙方承租期间不会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物权受到任何损失和影响。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乙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赁合同。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乙方不得擅自在厂房外部及顶部、写字楼外部及顶部或工业园园区内任何建筑物外体悬挂有关公司标识、公司旗帜、广告等,所有广告位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均归属于甲方。本出租物业不提供也不允许承租方悬挂旗帜、旗号等。
12、乙方同意其公司名称及所在楼层的标识由甲方统一制作,并统一规划安置,除此之外,在乙方承租范围之外的所有区域,乙方不进行公司名称、标识等的设置。
13、若乙方与其所雇用员工之间发生矛盾或者纠纷,乙方不能影响到甲方或者工业园区内其他租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乙方应对其所雇用员工在工业园区内一切言语与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八、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合理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如遇电业局、水务局等公用事业单位停水、停电所产生的影响与甲方无关。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二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如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予以承担。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具有与其他客户相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第三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权利。在该种情形下终止本租赁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赁合同或不能按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赁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事项、条款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该损失应由双方商定,双方无法商定的可经法定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赁合同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不让一方入住的,则甲方需向乙方返还其所收取的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赁合同,乙方已付的押金不予退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对租期和租金的变更均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由违约方赔付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负责人 周志强 (身份证号码: )对房租的支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赁合同,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并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标的房屋内的一切物品。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赁合同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通知其更正后1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赁合同,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5、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原有用途作了变更,变更后的项目存在与租赁用途中禁止的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租赁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若本租赁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则本租赁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赁合同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赁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印鉴为准。
3、本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租赁合同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福光工业园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中心关于管理福光工业园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赁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文本取代合同双方之前的沟通、交流、承诺、信函以及其他表述的内容,所有与承租相关事宜均以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文本为准。
5、本合同的相关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合同于厦门市思明区签订。
8、本合同中有关“福光工业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单位名称为暂定名称,最终应以
甲方或甲方申报核准后的名称为准。双方约定,物业管理单位的名称无论与本合同叙述的名称一致与否,均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9、本租赁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租赁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日月 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方与乙方认真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门市房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于乙方,租赁期__________年,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的责任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改变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房屋,如发现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主体结构遭到,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
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
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不退。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条文下),甲方具有监督乙方使用房屋的权利,如发现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
2、甲方负责供热费。
四、其他
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使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情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3、自接到动迁搬迁通知起,乙方须在 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附加的条件,一切和乙方遗留的问题和经济纠纷及所装修造成损失及带来的其他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不动迁,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贵州房屋置换中_____分中心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___区_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居室:___;所在楼层层数/总楼层: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 该房屋租赁期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甲方应于__年_月_日前将房屋
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一) 每月租金为:大写___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按口月/口季/口半年/口年支付。支付时间为___年_月_日。乙方需提前___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 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押金不能充当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见证方中介费¥ 元。该房屋月租金的 %。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必须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有相关纠纷引起的一切赔付责任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壹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三)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电话费、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日的,
2交付该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___________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日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该房屋主体结构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4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该房屋提供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按壹个月房租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和押金甲方应予退还。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2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住置权的_小区_号楼西起 间。房屋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除饭店以外的经营用房。
三、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大写) (小写)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如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供水费、工商地税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如给排水、采暖设备)。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拆除损害固定设施。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所剩租金的同时,赔付乙方一个月的违约金(以月均租金为基数)。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租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租赁期满续租时租金随行价,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此合同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惠州市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计算。每月月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压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保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兰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宝安区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深圳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房屋及其设施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使用。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该物业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本合约期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____);每月租金须于__________之前交付甲方。
2、押金:签定本合约之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支付_______个月押金和___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据。
3、租赁期间,乙方若将该物业分租转租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许可,否则不被允许。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每月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五、押金
1.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约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______天内补足。
六、双方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在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用途,不得储藏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不得利用该房产从事非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该物业管理处的要求。
3.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达____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4.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如乙方不交回该物业的钥匙,甲方有权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和相关费用,若有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为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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