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着合法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期限: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 人;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的,双方在承诺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甲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自次月起按照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保安服务工作范围及地点、职责:
1.乙方保安人员实行小时工作制, 小时为一班,每日分 班,24小时在甲方位于 设岗执勤,主要负责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并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执行保安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2.乙方保安员应认真履行甲方的有关管理及工作制度,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制止并汇报,预防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做好当日的值班和交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费用及支付约定:
1.保安费用:6小时/日.班工作制,保安派遣费用标准为为¥0000.00元/人/月,乙方 名保安员合同期内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费用已包括乙方保安员的工资报酬、补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保险费用以及乙方服务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3.依甲方要求增减保安人员的,按第三条第一项约定的标准增减费用。
4.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于每月15日前以转帐的方式把当月保安服务费用转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支付服务费以甲方公司实际转入乙方公司银行账户数为依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保安员说明工作要求,并进行监督指导。
2.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的,及乙方保安员有睡岗、脱岗等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行为的,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进行交涉;有权将不履行职责、违纪违法的保安员退回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另行安排保安员。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2.尊重乙方保安员,为乙方保安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实行6小时/日.班工作制,如遇特殊情况需保安员加班的,甲方须另依法支付加班费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保安员。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要求保安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亦不得将其再派到其他处工作,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出具的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6.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与派到甲方保安员发生劳动争议等方面纠纷的,需要甲方出具相关证据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标准时,甲方将按规定标准增补费用。
(三)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保安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
2.甲方若拖欠服务费,乙方在通知甲方限期支付后甲方仍然拖欠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甲方的用人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推荐及委派合适人选,乙方所派到甲方的保安员是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教育所派保安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及时、有效地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落实本合同约定的执勤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所派保安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
4.乙方所派保安员发现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执勤区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向甲方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
5.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应在收到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6.乙方保安员若侵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乙方责任的,造成损失由乙方在费用范围内先行负责赔偿,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保安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保安派遣费用,每延迟一日加付应付额3%的违约金,超过15日未付的,乙方有权撤回保安暂停服务并随时解除合同,因追索违约金及所欠费用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指派保安员从事约定服务职责及岗位以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所派人员如有睡岗、脱岗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责任范围内甲方损失的,经有关部门核定(损失价值以评估部门评估价值为依据)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按评估部门的评估依据再服务费范围内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得以服务费相抵扣赔偿金额。
2.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拒、突发事件及乙方人员为了紧急避险等情况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2.乙方人员值勤中为维护甲方利益造成的伤、残、亡等事件,其费用先由乙方所购买的保险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与另一方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各出具并送达给对方的书面材料,对方应进行签收,拒绝签收的,以特快专递送达至约定地址视为送达。
5.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落款处完善地址,落款处双方所留地址为一方出具书面材料给另一方的送达地址,亦是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双方落款处所留地址发生变动,地址变动方未通知另一方的,材料送达至变动前的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如未留地址的,以特快专递送达地址视为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补订协议,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合同执行地所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