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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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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通用17篇)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月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违法、违规活动;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盈利性运输;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2

  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第四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五条 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某人民法院管辖。

  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务必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状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带给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带给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务必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职责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务必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职责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职责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带给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职责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带给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 年 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汽车租赁协议,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为(车型),车牌号为,仅能使用(柴油/汽油)。租赁车辆的实际状况以双方签署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出租方将在 年 月 日交付所租车辆给承租方使用,收车时间为 年 月 日,并将车辆送至承租方指定的地点。此外,出租方将另行收取派人送车的费用(元)。关于租金和其他事项的详细信息请见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承租方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交纳续租金。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和罚款等,也不承担租赁车辆所引发的第三方责任。

  2、出租方保证提供良好性能、证件齐全且有效的租赁车辆。

  3、出租方将行使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

  4、收到承租方预付租金和押金后,出租方将租赁车辆移交给承租方。

  5、如果租赁车辆因为承租方的非法使用而无法正常行驶,出租方有权为承租方提供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在租期内有权使用所租车辆。

  2、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因违章、肇事和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出借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以其盈利或用于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每日负责检查车辆的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厂,不得私自更换零部件,也不得拆卸设备,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所应交纳的租金和续租金。

  6、归还车辆时须按时归还,并保证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登记一致。同时,承租方需经由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车辆。如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情况,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承租方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承租方需承担因其行为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计算方式

  租赁期限以车辆发车时间为起点,车辆收车时间为终点,每日按24小时计算。若超过6个小时(包括6小时),则按全日计算。若不足6小时,则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每日行驶里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需按每公里1元计费。但若租期超过三天(包括三天),则不再限制里程。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需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所示为准)。

  2、若承租方在合同结束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无违约行为,则出租方将全额押金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在还车时需交纳800元人民币作为交通违章保证金。若租赁期间未发生违章行为,则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已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租方可自行购买其他险种,其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若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则承租方需立即通知出租方和交通管理部门。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积极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若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损失,则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提供所租车辆,则需向承租方支付该日租金倍的违约赔偿金。

  2、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则需按原租金标准的倍计收逾期租金。

  第三条车辆损伤的赔偿责任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导致车辆受损,如可以办理保险索赔,则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车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停车损失。

  2、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担保承租方的合同履约,如承租方违约,担保方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3、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如果车辆状况无法正常行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如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天,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随时解除合同。

  3、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不返还租金和押金。因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承租方未经允许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和承租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和《租赁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解时,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 承租方: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6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 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 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

  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7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8

  为矿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则:甲、乙两方特签如下合同

  甲方:多椤沟金矿

  乙方:

  一、甲方另时租用乙方汽车____台,要求必须机械状况良好。机手素质优秀(有驾照),服从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车和驾驶员。

  二、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矿山承包期满,中途不得自由终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须在7天以前提出异议。

  三、运费按大每满斗,废土2元计算,矿每满斗6元计算,第一个月押半个月运费作为乙方押金,其余每月月底计清,运价原则上不变。

  四、如没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任何时间听从甲方的调运,否则承担全部责负和损失。

  五、如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保证乙方的承运业务。

  六、乙方的所有汽车费用及安全责任甲方全不负责,甲方提供司机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签字之日起双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二O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协议一致如下:

  一、乙方应需要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驾驶员每天工作8小时,超一小时:______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______元/小时)。另每月确保驾驶员休息5天,出省驾驶员补贴:______元/天,甲方租一辆,车牌号:______。驾驶员______,手机______。

  二、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______元,(大写:______),包括驾驶员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车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车辆每月额定______公里,如超出额定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3、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责任险。

  4、甲方提供驾驶员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5、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的车辆参加竞赛及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车辆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记分、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驾驶员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驾驶员。

  五、其他

  1、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甲方根据中国法律购买保险。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租期内如果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经双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0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__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__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年:甲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车型为__,车牌号为__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等。

  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属文件

  本合同附属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属文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___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________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_,车辆到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出发时间上午_________。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6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汽车租赁合同书 篇1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______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________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________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_____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________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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