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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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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书(精选15篇)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

  房屋抵押合同书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和乙方房屋买卖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40万(大写:肆拾万元)人民币房款和利息及违约金19万(大写:壹拾玖万元)人民币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登记情况

  1、所有权证书或证明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_________________

  2、他项权证书或证明情况:

  □房屋他项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销原因

  □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

  □抵押权已实现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仅为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之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本协议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及相关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公章):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说明:1、该示范文本仅供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参考使用。

  2、□处由甲、乙双方勾选确认。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登记情况

  1、所有权证书或证明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_________________

  2、他项权证书或证明情况:

  □房屋他项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销原因

  □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

  □抵押权已实现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仅为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之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本协议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及相关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公章):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4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将位于包头市家园区号楼单元号的房屋有偿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头市万水泉镇民馨家园区号楼单元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住房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确认,且无异议。

  二、该房屋抵押价格为(小写:)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抵押费全部付清,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及相关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抵押担保记录。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违约时房屋现行价的100%的违约金。

  六、房屋风险责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转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指纹)

  抵押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保证人签字(指纹)

  证明人签字(指纹)

  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小写:)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期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地址)

  村代表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6

  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中,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称之为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 。通过这种方式,一时难以支付全部房款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商品房,发展商可以尽快收到房款,而银行的业务也得以拓宽。

  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与购房人签订书面的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购房人将其购买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正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人作为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向银行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应无异议。但是,在商品房买卖出现纠纷的时候,比如发展商不能按期交楼,甚至出现楼盘烂尾的情况下,购房人可能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可能停止还款给银行。当然,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可以对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呢要行使抵押权,银行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银行与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所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是否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实务中,银行与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以采取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抵押贷款合同成立,应无异议。另外,根据《合同法》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条第2款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以看出,合同的生效与否,其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其二要看法律、行政法规是否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首先,我们来看看抵押贷款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这一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其一:抵押物是否合法其二: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就第二个方面而言,抵押合同中抵押人如果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两个:其一为抵押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二为抵押人需对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对于抵押人第一项条件,民事行为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不再累述。因此,在分析预售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主体资格

  问题的时候,我们主要讨论:抵押人是否具有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人是否已经获得了对在建房屋的处分权

  1、抵押物的合法性问题:

  2、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独立之物 ,而物是指能够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具有客观物质性 。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其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的物。但是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中,在签订合同时商品房可能正在建造之中,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有的预售商品房可能连轮廓都还没有,因此不具有物的客观物质性。当事人以并不存在的物来设定抵押,有悖于物权客体的客观物质性。但如果以此否认房地产预售中将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合法性,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将是很大的打击。其实,就正在建造过程中的物设定抵押,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我国《海商法》中就特别规定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设定抵押 。鉴于《担保法》中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地产是否可以设定抵押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专门将正在建造的房

  屋或者其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效力问题进行了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12月13日施行)第47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据此,正在建造的房屋虽然不符合物的客观物质性,但作为特定抵押物同样可以设定抵押。

  2、抵押人的处分权的问题:

  我国《担保法》第34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房屋必须是抵押人所有。对于在建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存在争议。有主张认为随预购人支付房款的数额房屋所有权逐渐转移给买方 。这种观点使买方和卖方可能同时具有同一房地产的所有权,违反了物权法中一物一权的原理,而且与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登记生效的法律规定也不符。买方虽然签订了房地产预售合同,但要取得房地产的所有权,还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为购买的房屋已建成为客观有形的物,其二为房地产转让已经办理登记,获得了权利证书 。因此,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在建造完毕办理产权转让登记之前,预售合同的买方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资格存在问题。

  另外,预售的商品房非客观存在的物,预售合同的买方对于预售商品房无物权可言,因此对物的处分权同样也不存在。因此,商品房预售中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既不是抵押物的所有人,也无在建房屋的处分权。(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如没有行政法规的限制,买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其在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只是买方处分合同的债权债务,而非买卖标的物的处分,并不是我们讨论的对物的处分权。)

  在商品房预售的业务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方虽然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对预售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但他在将来可依法获得其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即享有对所有权的期待权。而《担保法》没有规定无权利人将来可以获得权利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用一般法的有关规定。而作为一般法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是推之,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抵押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者在订立合同之后获得处分权。如果权利人不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之后不能获得处分权,即为不发生使合同有效的事实,则该合同始终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这一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这种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该解释的第49条规定,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从该条款的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只要抵押人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获得权利证书,即为抵押人取得对抵押物的处分权,该抵押合同可以认定有效。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经过权利人追认也可以使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并没有作相应的规定。

  从上面的分析,对于预售商品房中抵押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房地产预售合同的买方以其购买的正在建造的房屋进行抵押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买方可以获得房屋的处分权,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商品房预售中,办理登记对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响。

  关于抵押登记的效力,存在两种立法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 。如果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的设定,在当事人达成抵押合同之后即可成立,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抵押权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采取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的设定,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产生效力。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可见,对于城市房地产的抵押,我国《担保法》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另外,商品房预售中的抵押合同,由于在预售的时候,商品房还处于在建过程中,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所规定的将在建房屋或者建筑物进行抵押的情况。根据该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从该条内容可以看出,以在建房屋设定抵押权的,也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在商品房预售的按揭业务中,预售合同的买方作为抵押人将预售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在办理抵押物登记之后,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商品房没有建成,抵押人没有获得权利证书,根本不能对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进行登记。如果抵押物没有办理登记,是否必然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担保法》中虽然对城市房地产的抵押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根据登记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明显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变化。因此,回答抵押登记对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响这一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区坐落房地产房屋结构名称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用地总面积摊土地面积权证号(平方米)(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东:房地产状况四至西: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投入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北:南: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土地使用所有权人小区街(路)号(附号)栋单元楼号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元。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押登记。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该房产管理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二条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工商登记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主合同期满,如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本息,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于本合同生效后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第九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债务或者发生甲乙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

  第十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神木县单家滩村公路西侧的三层独院一套(小产权)。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705280元,每月还乙方银行本息壹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人民币,共计叁拾捌个月还清。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六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违约金。

  2、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0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___起,至___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1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2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

  第一条:乙方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担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元整,抵押地址沈阳市 区 街(路)号 幢号值 。抵押期限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他项权利证。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及执行合同所需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在房地产抵押借款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房地产现状的证明(如有无诉讼、查封、出租、抵押等)。并保证该抵押房地产产权明确,权属清晰,没有任何权属纠纷。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在甲方处封存,在乙方未偿还清借款前,乙方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管理,并不得转让、赠与、出售、重复抵押、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如发现乙方有上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保险,在抵押期内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借款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借款及相关费用。 如未办理保险,发生抵押物的损毁、灭失情况,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于5日内增补同等价值的财产作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享有对乙方债务的最终索取。

  第八条:如乙方因为重大疾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等可能导致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前催收欠款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此抵押的房地产更名、变卖、拍卖,实现抵押权。

  第九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一条: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3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2,占地面积_______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4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主合同期满,如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本息,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于本合同生效后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第九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债务或者发生甲乙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

  第十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身份证:

  乙方(签章):身份证: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书 篇15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2)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3)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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