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读过《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后,我对故事中的人物敬佩不已。故事描写了英国上院苏格兰12元老之一——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和夫人乘坐自己家的“林肯”号双桅游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一直对苏格兰人很歧视,竟然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队英国政府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他毅然带上自己的妻子——海伦娜夫人与失踪已久的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罗伯特和玛丽。还有船长孟格尔、少校麦克那布斯、大副汤姆·奥斯汀以及25名水手组成的一支小型队伍。格里那凡爵士亲自带队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人物。
启程第二天,少校发现了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大约40多岁,一看就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他上错了船,他本来想坐去印度的船,但却上了“邓肯”号。但是他的到来却给寻找格兰特船长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经过了解后才知道,这人名叫巴加内尔,他是法国地球学会的秘书,也是8个国家地理学会得通讯员。
终于,巴加内尔被大家说服了,他也准备与大家一同前往去寻找格兰特船长。经过一番考察后,他确定格兰特船长在大西洋,他们先横穿了智利,又到达了阿根廷境内,结果在草原遭遇了红狼。他们被狼包围之后,经过拼杀才保住了性命。他们在途中还遇见一个土人。这个土人曾多次帮助他们化险为夷。他们还遭遇过洪水和龙卷风的袭击。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格兰特船长的消息,最后来到新西兰境内。由于当地的毛利人受到过英国政府的压迫,所以对英国人十分反感。爵士他们又无意间闯入了毛利人的领地,结果被毛利人抓了起来。毛利人的酋长敢做、胆大,但也非常残暴,他早已被英国政府通缉。他们与英国势不两立。而爵士他们却又是英国人。刚刚战败的酋长对英国更加仇恨了,所以决定处死他们。在决定第二天处死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虎口”,又再一次化险为夷。这可是他们一生中最为惊险的旅程。返回“邓肯”号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孤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掐指一算,他们这次旅程沿着南纬三十七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经过一个月的航行,“邓肯”号顺利回国。
读过这本书,我仿佛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故事中的人物机智、勇敢、善良、聪明,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敢于冒险,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值得我敬佩,同时他们那种执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前进。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这几天,我很喜欢看一本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儿童那种纯真的天性,但是,这种纯真常常会遭到破坏,因而,纯真的爱丽丝的一场奇幻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唐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这一切就像是孩子的一个五彩梦,是孩子们向往的童话世界。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聪明,因为她经常用错词,还闹出不少笑话,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在纸上!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分秒必争,利用好时间,就没什么问题。”这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主人公福格先生一句自信的话。八十天环游地球,在没有飞机的情况下,你一定认为这很荒谬,但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靠的就是——分秒必争。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凡尔纳,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英国绅士,他用二万英镑和别的几位绅士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假如福格先生没有做到,他的二万英镑就归那几位绅士所有。在途中,侦探菲克斯认为福格先生是一个盗贼,,一路上跟踪福格先生,并在利物浦逮捕了福格先生,但是窃贼已经被捕,福格先生成功了。
读完之后,我知道了分秒必争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也是每个人成功的关键。比如我们小学生学习,靠的就是分秒必争。我们写完作业的同时,还要复习,预习,可时间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雷锋所提倡的“钉子精神”。时间是多么重要,有多少名言警句说过时间的重要:“长江却有回头浪,人老不能还少年”。
记得我在1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在开小差,时钟“当当”地敲了几下,我才回过神来,一看还剩几分钟了,我赶紧拿起笔写,我不指望拿高分,只要写完就行了,下课铃响了,我还有几个就写完了,老师收了卷,就那几秒钟,使我唯一一次不及格。
我们一定要分秒必争,短短的几秒钟,有时可以把你送进办公室,有时让你呆在太阳下,短短的几秒钟,可以决定你的一生。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爱这本书,正因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因此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质,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正因得来不易,因此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发奋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生—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正因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正因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刻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正因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正因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正因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发奋追求幸
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下,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服务标语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因此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坚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因此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却要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中乐。”
从书里,我学到了许许多多。书是知识的海洋,在书海中我长大了。我在书海中迷失了自我,把自己当成文章中的人物,会因主人公的高兴而高兴,为科学家发现的东西而惊叹。合上书本,书里的内容还会让我回味无穷。书把我带入了知识的世界,让我参加《爱丽斯梦游记》乘着轮船,唱着优美动听婉转的歌踏上了《海底两万里》的路程,看珍珠在水底占放光芒鱼儿在海底嬉戏,我和这些书中的朋友走出船舱学鱼儿游来游去,同海螺满海共舞,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声标,每一个音符都在那里跳动,随着海浪的拍打,我们改正着一次次的错误,当我们该离开海底时,又重新唱那《离别》赠歌,歌中有我们的收获,喜悦,成功时的笑容……海螺又送给我一句话:我读书,我自信,我成功。
一个个春夏,一个个秋冬,三百六十五个轮回,读遍了《唐诗三百首》,经过了高尔基的《童年》,越过了《孟姜女哭长城》。在这里我从森林古猿一步步的演变成人用火,住房,我们千心万苦心含成功的喜悦,来到了锦绣山川的《桃花源记》,心如小河欢跃流淌,缠缠绵绵的向前进,我们大家欢聚一堂,口中品尝着月饼,抬头观看天上的月亮,梦想着《女娲补天》、《盘古开天辟地》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进入神仙化境,过的潇潇洒洒。不知不觉中,我已经长大了,书成了我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伙伴,闲暇时总会遨游在书海,丰富我的知识,增长了更多的见识,书的海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在看书时就会非常快乐中。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精神的食粮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看书籍,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会融入到书中,把自己当成书中的一员,这样我们就会从中感到快乐,不会再把看书当成一种负累,还能从中学道许多的许多东西。
读书,让我乐在其中。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读了这本书,真是不得不佩服冰心奶奶了。她真的是一位饱含人情味和独具生活品位的人。
在通讯五中记到,冰心奶奶在火车上见到一对母女,看到母女亲密地在一起,冰心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是呀,我也和她一样,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个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可在我身上,却丝毫不能体现这一点。母亲总是很宠溺我,不像父亲那样严厉要求我。所以,我一有难,便躲在了母亲的身后,可当母亲要求我去做那么一点点事时,我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一次我没打招呼跑到同学家玩,到晚上7点多还没有回去,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回到家才发现母亲正哭骂着父亲,说父亲没看好我。看到我出现,她一把抱住我,喃喃地说了许多。自此,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对我的爱。我开始懂事听话了,总是在别人眼里是个猴子,在家也会变成个绵羊。母亲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笑脸就像春天的柳树,在脸上泛滥起来。
初中,我住校了。一星期才回家一次。母亲每次见我回去都要心疼地说:我瘦了好多。还到处张罗着好吃的,给我带去。丝丝白发在阳光下映的发亮,皱纹也爬上了她的眼角。一切一切,都让我这个做女儿的心疼不已。这浓浓的母爱啊,怎不让人感动?怎不让人落泪呢?
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时光机,乘坐时光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光速是100,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o.ol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尘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爸爸妈妈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机器!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7
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8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年。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9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全球畅销的书,虽然它只是一个寓言故事,却告诉人们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中,应该怎样去应对变化。
故事讲的是两只小老鼠一只叫嗅嗅,一只叫匆匆;两个小矮人和老鼠一般大小,但和人一个模样,而且他们的行为也和我们今天的人类差不多。他俩的名字,一个叫哼哼,一个叫唧唧。为了填饱肚子,来到了一座奇妙的迷宫里,他们每天都在这座迷宫里跑来跑去,寻找奶酪。
突然有一天,嗅嗅在某个走廊的尽头,发现了奶酪C站,这儿有无数个奶酪,四人都惊呆了,从来没见过如此多的奶酪。于是,他们便不顾一切地开吃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几个月过去,情况发生了变化,奶酪一天比一天少,奶酪快吃光了。两个小矮人并没有发现这点,还在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而两只老鼠却又开始寻找另一个奶酪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老鼠们找到了奶酪N站,而两个小矮人呢?他们则为将失去奶酪发起愁来。这时,唧唧想开了,有了危机感,他赶紧去寻找另一个奶酪站,在路上他还给哼哼留下了标记,而自己克服了恐惧、饥饿、劳累等一切困难。碰巧,途中看到了奶酪N站,遇到了两只老鼠,他们仨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着。而可怜的哼哼依然坐在奶酪C站,望着墙发愣呢!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觉我更像这本书中的“哼哼”遇到一些问题或者面对突然发生的变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总是发牢骚,埋怨别人,不立即去想办法处理。比如我学习英语,单词是要多背多写的,大量熟记单词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我在这个方面上比较欠缺,平时只局限于课本的词汇量。解数学题时,遇到难题,我就会停滞不前,不知道运用多种方法解题,这与我平时拓展训练不足有关。在今后的学习中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提高我的的学习成绩,才能源源不断获取“新奶酪”,才能不断超越自我!
这本书讲述的虽然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但对于指导我们学习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我觉得“奶酪”像我们的学习成果,要取得丰硕的成果,就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善于拓展视野,不断充实自己,才能细细品味“新奶酪”的芳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