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注:第一次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xx《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所有要求,并且还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条例等。其中部分指标为;进场验收标准稠度用水量不大于28%,胶砂流动度≥200mm,细度80μm方孔筛选余≤5%,比表面积在330-380m2/kg之间,P II 42.5R的28天强度不小于50Mpa,PO42.5R不小于48Mpa。
第四条 交货方式:买卖合同1、乙方负责把水泥运输到指定料仓,运输费及卸船等一切费由乙方负担。
2、甲方应提前小时将供货要求,供货数量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要求将水泥发运抵交货地点。
3、甲方如用水泥量特别大时,甲方要提前36个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仓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每次货到甲方搅拌站后应通知甲方材料员,由甲方材料员组织本公司试验室技术员进行进场抽检,并同时封存样品,检验人员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抽检验收合格,由材料员及检验人员同时签名确认后方可卸货,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确保本车或本船货物的质量一致,在卸货过程中发生质量异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卸货,已卸下的货物,按第五条第1点处理。
第五条 验收方式:
1、甲方实验室(质检部门)应及时组织检验人员对乙方交付的水泥进行抽样检查,若检查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作降价处理或直接无条件退货。如果双方对水泥抽样检查结果有异议时,由甲方所在地的质检部门进行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2、甲方把水泥出厂检验报告及水泥合格证交给甲方材料员后,甲方材料员方可在乙方送货单上写明收货日期及收货数量,并签名确认。水泥的28天检验报告也在水泥发送至甲方之日起35天内补齐。
第六条 计算方式:乙方必须提供磅码单,甲方也独立过磅,如双方的偏差超过3‰,甲方以最低数量的为最终收货数量。如乙方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公磅进行复称,复称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七条 结算和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结算方式,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使用量,于每月2日对上个月的单,每月7-10日结账。
2、甲方以银行承兑支付70%货款,现金付30%。
第八条 风险条款:
1、水泥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水泥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2、因水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无条件退货,在此情况下,水泥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价格调整: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市场的价格有波动,水泥厂应以书面调价函的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新价格执行。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已供应的货物按市场最低价结算,其中降价的差额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双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卸货所需的现场条件,并予以配合。
2、甲方根据需要,可随时对乙方交付的水泥进行抽样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交付水泥,因乙方拖延供货致使甲方生产中断,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证按时付款,逾期之日起乙方将按拖欠货款数额0.8‰每日计收滞纳金,乙方并有权停止供货。
4、乙方交付的水泥品种、规格、质量等若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降价处理或直接退货。若延误甲方生产或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及签约人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其它条款:①双方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人身份证复印(需核对原件)②乙方应当提供本合同水泥质量合格证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一等品的各项指标证书。③乙方应当提供本保证本合同水泥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或抵押担保。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水泥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
第十一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权利与义务为甲乙双方享有与承担,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予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的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_________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车辆瑕疵状况: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一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变更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会凭证
4.车辆年检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它材料:_________
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卖方(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方(甲方)签订此合同。
3.签订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持一分,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应使用钢笔填写。
5.本合同不得翻印。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3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 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
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证
或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 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5. 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私产房要填写产权人和共有权人姓名,企业产要填写产权位名称,公产房要填写所属房管站名称。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3、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4、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5、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注意事项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
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标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
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区别与其他交易合同的特殊性: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买受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该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属国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权买卖的',但可以支付一定价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房屋才有赖以“立足”的地方。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前,因转让房屋所有权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转让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或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有关证件,经审查符合房屋买卖条件,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证)后,房屋所有权才算转移,即出卖人才算将标的物交付。未经过户登记(或产权登记)的,买受人交付了合同约定的费用,仍没有占有该标的物,这一点是与一般买卖合同的明显区别。
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
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生活费用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
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为满足客户需要,需从乙方购买一定量的物品,乙方承诺保证甲方的正常销售,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购酒品的种类、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二、交货日期及地点
1 、交货日期:
2、 交货地点: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合同总价:668160元、总价中包括人工费、运输等费用、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产品预定后先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50%,全部送达到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双方认可盖章,支付剩余总价的50%、
五、包装和储放
1、采购酒产品采用厂家标准包装,且必须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和规范规定,由于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已损坏的包装物以及其中的货物、
2、酒品出厂并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签字验收,一切货物储放和保管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六、交货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卸货、乙方承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的风险、费用及责任、
七、违约和索赔
1、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标准合同书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或不能验收合格,乙方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报价的三倍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3、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到货,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总款的3‰,延误超过 10天以上除按天扣罚外,另扣罚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甲方每逾期一周付款,按应支付额的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天以上除按天支付3‰违约金外,还需支付总价5%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除外、
八、争议与仲裁
所有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文本和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开户行: 帐号: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开户行: 帐号: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金额。
产品名称 月用量 酸价 运费 备注
国家标准98%工业硫酸 吨 元/吨 元/吨 单价随行就市
第二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 发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时间:需方提出供货要求后如无特殊原因三天内交付(星期六、日不发货)。
4、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标的物到达后,需方依据供方提供的质检单进行化验验收,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在解决之前需方不得使用标的物。如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供方承担,到达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供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一致时有效。需方必须办理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运输发票。货物数量以冶炼厂磅单为准(合理误差3‰),如需另过磅,过磅费有需方支付。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编: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6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14吨);货厢内部尺寸:5400 MM;乘员/座位数:2;发动 机型号:WD615。
二、甲方对车辆要求:
当车辆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检验乙方车辆的各项指标。
三、甲方责任范围:
甲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当车辆运抵协议地点后有义务同乙方共同检验车辆;甲方有义务在检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所有的协议费用。
四、 乙方责任范围:
乙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乙方有义务就车辆状况向甲方提供各项信息;乙方提供车辆应手续齐全;乙方有义务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需正常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 车辆交付方式、交付地点:
车辆交付方式:由乙方将车辆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交付时间:
车辆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 日前。
七、费用结算方式:
1、全车款为: 元/辆,此费用包含过户费;
2、结付方式:以银行卡及现金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3、结付时效:当双方达成协议签定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为全车价的30%,8月25日乙方将车辆手续完全办理齐备交于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70%。
八、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交付时间延误,乙方将按每天支付甲方该车价10%金额的违约金。
九、免责: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职责时,受阻碍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双方互不负责。
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调解、诉讼。
1、调解:由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2、诉讼:甲乙双方认为对方有违约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即为生效。
3、合同如有为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书面修正。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日 期:日 期: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7
售方:
购方:
售、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购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对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1、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2、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账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1、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2、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3、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2、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3、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4、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第十二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售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8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9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因客户需要,委托甲方加工若干种农药(附后)销售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必须做到:
一、所加工的农药三证要确保齐全,来源正规,必须经得起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网上查找,标签内容要与网上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凭当地执法部门罚款收据)。
二、所有原药和溶济要确保真实不假,原药按乙方要求的含量不能少(按折百计算)。否则,
(一)要退回所加工的`不合格农药(已售给农户的甲方要退款给乙方,由乙方退回农户)。
(二)甲方要负责乙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倍的赔偿款(按甲方所销售的货款计算)。
(三)律师费、起诉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
三、所加工的农药如出现结晶、沉淀、xx年内自然干少等未例举列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甲方仍按第二条款的约定给乙方退赔。
四、计量要按国家计量法执行,瓶贴和箱贴要正规,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做到:
一、按双方约定付款。
二、所加工产品如甲方确保了本合同约定的成份和含量,乙方不得退货。
三、以上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经济纠纷由乙方签字代表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X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10
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大额的交易,二手房买卖也是这样。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当买卖双方感觉到上述风险防范比较困难的时候,建议您还是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去购房置业,在通过中介机构了解房源时,一般中介机构通过会有安排房主、买家、中介一起商谈的环节,通常中介机构会向所有产权人索要身份证、物业的复印件,并和原件核实,房产局调档和客户的征信报告检查等一系列的审核。
1.产权。大概有三类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应杜绝买卖。一、纯粹不能买卖的(无证、法院查封、拆迁范围、已抵押、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在产权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纠纷危害最大,因为被查封的房产大多数是经济纠纷,如果客户将一大笔首付款付给房主,房主用此款偿还银行贷款或用于其他,这时房子被查封而不能过户,房主又没钱还给买方,买房就有可能面临巨大风险。二、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离异后产权判决不清晰。三、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具结(如继承房屋的所有继承人、子女的父母是产权人,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2.重要约定。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关键性条款一定要有书面签约,不能口头约定。找法网提醒大家容易产生纠纷的是物业费结算问题,合同中必须有尾款的约定,物业交接前一定要到物业管理处、国网、自来水、燃气公司等清算费用,方可交接。
3.户口。户口问题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户口的约定且一定要有卖方迁出户口的具体期限并明确指出原房主迁出的义务,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别注明等户口迁出后再支付,或约定一个违约的标准,如晚迁出一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4.票据保存。签定买卖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个开始,后面很有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票据,例如收条并注明款项明细和具体时间、补充协议的确认书(双方各执一份)等。
5.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想要分析在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必须先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陈建刚律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下列二手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纪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6.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房屋权属条款。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例如是否有共有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有租赁关系,最好在合同中增加卖方的相应保证条款。
二、房屋价款与中介合同约定的价款。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双方都会委托中介公司进行。对买卖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审查,应注意以下几点:1、业主的委托卖价与买方的买价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会引发纠纷;2、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比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工商局发布的20xx年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简称《买卖合同》)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简称《中介合同》),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版合同将作为在广州今年上半年实施的二手房网签系统的网签合同,规定全部网签交易均要使用,明确规定,二手房买卖佣金合收不得高于3%。
三、房款支付条款。二手房的买卖,付款方式多种多样,有一次性付款,有按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1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元。
②余款_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④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12
买卖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出卖人在收取一定价款后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买受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二、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所谓双方有偿,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当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的权利,同买受人的义务。如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买受人有取得该转让物的物权的权利,出卖人有移交该出买物物权的义务。
三、买卖合同的主体具广泛性。1、财物的所有权人;2、抵押权人;3、质权人;4、留置权人;5、人民法院;6、行纪人。
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广泛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诺。
六、买卖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头表示。买卖双方可将协商一致的承诺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经公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标的物的物权转移,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约定。这种方式简单、省时,但必须符合“钱货两清”,这种形式适用于标的小、现货交易等买卖。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 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大写);
三、包装要求;
四、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方式);
五、标的物质量、数量检验的方法及说明;
六、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
七、期限;
八、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组成、计算方法、赔偿数额的确定);
九、风险承担的划分;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指前述各条件未涉及的内容)。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编 篇13
李艳某【担保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答 辩 状
答辩人:李艳某,男,汉族,1965年10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张镇---朝阳路4号
被答辩人:秦皇岛市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西道3---号办公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石德某,职务:董事长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李艳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煤炭买卖合同》一案,出庭担任代理人,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依法依约均不承担连带偿还被答辩人货款的责任。
一、答辩人在被答辩人与本案第一被告之间的《煤炭买卖合同》中所承担的抵押担保条款依法没有生效,答辩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依据本案被答辩人与第一被告包头市云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公司)之间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第九条5款“答辩人以个人名下房产作为买方预付款的担保,监督买卖双方的合同执行”之约定,答辩人在该买卖合同中承担的是抵押担保义务,并且是以其个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房屋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本案中煤炭买卖双方及答辩人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登记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具备生效
要件的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本案中答辩人依法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二、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承担连带偿还货款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买卖双方《煤炭买卖合同》第九条5款的原文是:由第三方李艳某(即答辩人)个人名下房产作为买方预付款的担保,监督买卖合同的执行。从该条款的意思表示可知,本案买卖合同中关于抵押担保条款约定的义务是答辩人为买方向卖方提供担保,即被答辩人不能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答辩人以个人名下房产作为预付款的担保。现在既然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答辩人即使在抵押条款生效情况下,答辩人也不应承担向买方偿还货款的义务。否则,只能有另外一种解释,即该抵押担保条款约定不明确,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就等于没有约定,是不能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务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本案中答辩人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此外,我们从上述条款中还可以看出,答辩人所起的主要作用应是监督买卖合同的执行,而不是抵押担保的义务,这一点从条款中可以明确得知,也是进一步说明为什么三方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有力理由。
三、本案中被答辩人与第一被告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对原三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进行了变更,即买卖双方实际上已达成
了终止合同协议,并实际履行了终止合同的相关义务,因此,答辩人无论是否承担抵押担保或保证责任,均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消失。
1、云通公司与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向法庭提交的《关于秦皇岛市博-贸易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货款使用情况的说明》(见证据10)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见证据不11)两份证据充分证明买卖双方已达成了一致,不再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云通公司并于20xx年2月17日、3月12日和6月26日三次退还了货款总计人民币179万元,双方对终止合同达成共识后,云通公司履行了退还货款的行为,至今被答辩人并未提出异议,并在本案《民事起诉状》中再次确认该终止合同退还货款的行为,至此双方已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在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完全脱离了当初三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的真实目的,而答辩人根据原买卖合同所承担的担保义务,即使有效的情况下,也因被答辩人与云通公司之间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消灭。
2、被答辩人与云通公司之间终止合同,并履行退还货款的行为没有及时通知到答辩人,答辩人依法不应承担抵押担保或保证的责任。 答辩人在原合同抵押条款的义务是为买方支付预付款提供担保(且不管该条款是否生效),并监督双方履行合同,现买卖双方在未通知答辩人的情况下,擅自终止主合同,应由买卖双方按双方达成的协议履行后续义务,答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被答辩人提交证据9,即李艳某出具的《情况说明》不能作为本案认定答辩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依据。
1、该《情况说明》落款买方盖章处的单位是北京市博恩兆生环境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本案的被答辩人,即不是原告秦皇岛市博恩贸易有限公司,二者不具有关联性,二者为各自独立的主体,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2、为说明相关事实,我们做以下几个假设:假定该《情况说明》真实存在并是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我们理解此份说明是一份保证责任,是向买方保证卖方应在20xx年12月15日履行交付煤炭的义务,就此一点已与《煤炭买卖合同》向卖方保证买方支付预付款的抵押担保义务相矛盾,包括两方面的矛盾,即抵押与保证的矛盾,向买方保证与原合同向卖方抵押担保的矛盾,由此可知,此情况说明是不能证明任何目的的。
3、假定该《情况说明》真实存在并是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根据此份说明,答辩人也已过了保证期间,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本案中被答辩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答辩人履行保证责任,答辩人依法应免除保证责任。
4、假定该《情况说明》真实存在并是向被答辩人出具的,答辩人李艳某无论是依据《煤炭买卖合同》,或是依据这份所谓的《情况说明》,答辩人的担保义务是相对于合同履行而进行的担保,而不是就买卖双方终止履行合同承担任何担保义务。
以上几点均是为了充分说明和论证本案中关于答辩人的保证责任问题而进行的假设。事实是上述《情况说明》与本案没有关系,买方也不是本案的被答辩人,即不是本案的原告,而真实的情况是被答辩人
与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达成了终止协议,并且没有通知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那么,据此答辩人无论是否负有抵押或保证的义务,也因被答辩人买卖双方合同的终止而消灭,答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案中被答辩人与云通公司之间的煤炭买卖过程中,由于被答辩人履行合同过程中以煤炭质量为理由少付货款,导致第一被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买卖合同的过错方在于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综上,就抵押而言,答辩人在本案中抵押担保责任由于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并且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依法不应承担责任;从保证的角度论证,买卖合同的双方已终止履行合同,并达成一致,且没有通知答辩人,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答辩人履行保证责任,因此,答辩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恳请合议庭查明事实,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
20xx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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