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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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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精选13篇)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账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______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账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款和第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________________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

  卖方: (甲方)

  买方: (乙方)

  一、甲方将其位于民族路_______号的合法房产一四层半楼房一栋卖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以合法证件上的标示数据为准。该房屋房产证编号: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 。

  二、房屋买卖价格双方确定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乙方分两期向甲方付清。

  三、因甲方需另行购房,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房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二期等甲方搬迁后,乙方再付余下的贰拾捌万元房款。

  四、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款陆拾万元后,甲方即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由乙方保管。

  五、根据甲方另行购房和装修的实际,乙方给予甲方一定的过渡期。甲方应在20xx年9月20日前搬出,全部移交房产,同时过户水电等。

  六、在过渡期内,甲方应保护好房屋及设施现状,不得造成房屋和设施新的损伤。如有损伤,按市场价格予以赔偿,乙方从余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3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则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认为,我国《合同法》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对合同形式采取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减少因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

  二、书面形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认定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故,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买卖双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书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如买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购房款,卖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付款用途为购房,且房屋具体位置确定。如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房屋系为买卖目的所交付,且房屋价款能够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法》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称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应当认定本案争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有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并未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笔者认为,此观点不能成立,应当认定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认购书”已经具备本约性质,不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只能针对预约合同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认购书”,但约定内容并不限于对将来进行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是对有关房屋买卖事项的作出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如房屋价款确定,付款期限明确,且约定全部购房款应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付清等。“认购书”不再属于预约合同,而是具备了本约合同的性质。协议中虽约定应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系为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应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二)甲方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已经接收,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既违背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维护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实际履行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对履行义务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约定期限届满次日付清全部购房款,虽不符合约定,但甲已经接受,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原合同约定。乙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接收并出具发票,理应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即使甲、乙双方并未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导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其权益必然受损,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三、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于六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付款时间与办法: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五、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交房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六、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产权性质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元(大写____),总计____元(大写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元(大写____),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

  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方收执,并由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

  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十二、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

  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十三、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方收执,并由_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

  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十四、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十五、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八、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二十、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6

  合约第一方(简称“卖方”):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邮件送达地址:________

  合约第二方(简称“买方”):________

  买 方: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邮件送达地址:________

  合约之第三方(以下简称“经纪方”) :

  经纪方:南宁市远程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A

  开户银行: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湖信用社

  银行账号:

  特别告知: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多项相应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本合有涂改,各方应及时予以校对确认,合约各方均附有审慎义务。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纪方接受买卖双方之独家委托,并独家促成了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事宜,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物业买卖及居间、委托代理、房地产咨询等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交易标的及权属情况

  1、该物业建筑结构、用途等房屋信息以应卖方提供物业相关权属材料登记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

  座落地址:南宁市 区 (下称“该物业”)

  建筑面积/(㎡): 【产权证】或【商品备案证明】编号:

  此次交易【已包含】/【不包含】该小区 号【车位】/【车库】/【杂物房】

  权属为 【有产权】/【无产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相关权属材料 号为准)

  如该物业卖方所持产权材料处于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房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状况,已在房管部门已办理备案及办证阶段中,双方同意待卖方办理产权证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2、该物业权属性质为以下第【________】类:

  【A】商品房;

  【B】房改房;

  【C】可上市经济适用房;

  注:如权属为B、C类的,以现行政策需办妥补交土地出让金、公摊面积等上市材料方可进行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3、买卖双方确认权属现状为下述第【________】项:

  【A】该物业未设置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B】该物业处抵押状态,截止目前未结清还款额约为 万元,由卖方向抵押方申请还款,待注销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抵押方为【银行机构】/【个人债权人】现双方同意抵押状态处理方式为第【________】项:

  【1】由卖方自行筹集资金负责解押还款;

  【2】由买方按约定支付首期楼款并用提前还款解押使用;如仍有不足部分则由卖方自行承担;

  【3】由买卖双方委托担保公司或经纪方等进行垫资结清解押。

  注:如选择【3】项的,须解押前另行与垫资方签署垫资协议,以及向垫资方指定人员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买卖双方应予协助,同时卖方应将产权证原件托管经纪方作为办理各项手续之用。所产生的垫资费、公证费、加急费等按垫资协议约定承担为准。如因对垫资协议条款及手续有异议的,买卖双方可另自行通过其他途径融资解押。

  第二条 成交价及交易方式

  1、成交价约定: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________,如有加建面积或重新测绘产生增减面积的,此价不因面积变化而变化,并按套出售。

  2、此成交价包含该物业所有楼款及卖方交易前已开通已缴纳的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管道、维修基金等入住费用及约定设施物品等),买卖双方在产权过户时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3、买方付款方式种类为【________】:

  【A】商业贷款;

  【B】公积金贷款;

  【C】一次性付款;

  买方应在【卖方提前还款前】/【办理过户前】到指定的商业银行配合签署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约定期限内提供齐全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买方向银行所申请按揭贷款金额与贷款年限最终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如为公积金贷款交易的则为过户后办理贷款手续,卖方须配合买方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第三条 楼款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房款【定金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项:

  【A】签约当天买方须向卖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定金,卖方应在经纪方通知下配合进行产权查档。

  【B】签约当天定金由买卖双方委托经纪方代为托管,由经纪方转付给卖方。

  【C】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前支付给卖方。

  2、第二部分房款【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项:

  【A】买方同意在房管部门过户递件并出具受理单当天或之前支付给卖方。

  【B】买方同意已办理申请及签署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且卖方银行通知提前还贷的预约结清扣款前,将首期楼款转入卖方还款银行扣款账号内并用于卖方银行解押之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视为违约。

  【C】存入【买卖双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按托管协议约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给卖方。

  3、第三部分房款【尾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项:

  【A】买方应在房管部门领取名下《产权证》当天或之前支付给卖方。

  【B】买方在新权证出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银行并领取他项权利证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如由垫资方垫资解押或垫付款项的,则由垫资方与卖方完成此款项结算。

  【C】存入【买卖双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按托管协议约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给卖方。

  4、第四部分房款【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项:

  【A】从首期款中预留给【经纪方】/【买方】托管,并出具托管收据给卖方,待卖方交付物业及结清物业杂费、户口迁出全部手续完毕后3天内由托管方作为楼款结算给卖方,并冲抵同等数额楼款。

  【B】双方不作预留保证金,递件过户前卖方自行结清所欠物业费。

  5、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少于买方申请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须在到房管部门过户递件并出具受理回执当天支付给卖方;

  【B】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给卖方。

  第四条 交易税费

  1、本次交易所产生税费约定:

  (1)契税;

  (2)营业(增值)税及附加;

  (3)个人所得税;

  (4)查档费;

  (5)晒图费;

  (6)工本费;

  (7)登记费;

  (8)交易手续费;

  (9)印花费;

  (10)评估费;

  (11)测绘费;

  (12)防洪保安费;

  (13)产权转移印花税;

  (14)土地出让金;

  (15)补公摊费用;

  (16)垫资费;

  (17)加急费;

  (18)公证费;

  (19)其他 ;

  卖方同意缴纳税费中________款项;

  买方同意缴纳税费中________款项;

  2、税费缴纳与免征约定:买卖双方应在交易程序办理或经纪方通知下,提交符合税局纳税标准材料,依次按分税率、综合税率、差额税率、免征等进行办理减免或缴纳税费,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政府部门征收标准为准。

  3、税费变动处理约定:如签署本合约后,因政策变动发生上述税费征收标准上下浮动调整的,则相对于本合约签订时税率标准的调整部分由本合约约定税费相应承担者支付;如发生本合约约定之外新的税费征收政策,双方应按新政策规定由各自承担。

  第五条 物业交付

  1、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实地勘查了解该物业,现物业交付标准为下述第【________】项。

  【A】空房毛坯;

  【B】空房带现固有装修;

  【C】现固有装修带家电家具,详见之附件《家私电器清单》。

  注:带固有装修指为现已有的入地入顶之地板、入墙柜、隔断、吊顶及厨柜、卫生间卫浴等固定装修;如带固定装修出售的,楼款已涵盖约定应移交的装修。卖方交付前将不移交的附属物品及时搬出,如买方发出书面通知起七个工作日内仍未按时搬出的则作放弃权利论,买方有权处理。交付时不得故意破坏或更换约定应移交给买方既有室内装修或附属设施,否则须赔偿买方损失或买方有权拒绝收房,视为卖方逾期交房处理,直至修缮完毕或赔偿损失止。

  2、物业交付时间约定为下述第【________】项。

  【A】不带租约,【卖方收齐全部楼款三个日内】/【另约定】前交付物业;

  【B】附带租约,【卖方收齐全部楼款三个日内】/【另约定】前交付物业;原租约合同期满约为至 年 月 日止,买卖双方同意原租赁合同处理按下述第【________】项。

  【1】继续履行:原租约对买方仍然有效,物业交付当日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进行租约手续移交或物品确认,并将其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已收取租赁押金及预收物业交付后的租金移交付给买方。

  【2】租约解除:卖方须于物业交付给买方之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将该物业按合同交付约定标准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物业杂费结清约定:交付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所欠缴之物业杂费,否则买方有权从已预留保证金中抵扣,如卖方保证金不足抵扣额且卖方借故不配合结清物业杂费的(含买方代为垫付所欠费用)视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处理。已开通之水、电、燃气等附属设施双方应配合移交,如已达交付条件卖方无过错并结清全部费用且买方无故拒绝接收的,视为物业已交付。

  4、物业户口迁出约定:若物业已落有户口,卖方在【产权过户之前】/【另约定】前将物业内户口迁出,同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如因卖方不配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或隐瞒户口问题,则每逾期一天按物业成交总价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至卖方户口迁出当日为止。

  第六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合约后,买卖双方须于经纪方通知下及按相关房地产交易流程办理手续前,提供交易所需有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原件等所需一切材料),并配合到相关部门签订交易文件与办理手续,双方应同意该物业权属证明原件等材料交付给经纪方保管至交易递件当日,材料收取以经纪方出具的收件收据为准。

  2、卖方承诺提供有关该物业的产权情况真实合法,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所有权与处置权,交易前所产生的权属、债务、税项、租赁等纠纷卖方须过户前处理完毕。已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及相关优先购买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买方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实地勘查,已征产权落定人等同意;如买方需申请按揭贷款的,不得隐瞒个人征信或信用黑名单问题,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委托授权经纪方代为办理按揭手续。

  3、买卖双方需保证名下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由此因限售限购政策所产生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4、买卖双方同意此次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落定人为第【________】项。

  【A】买方或有多个共有人(姓名)。

  【B】买方指定的任何产权落定人。

  第七条 合约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签署合约后,任何一方不依约配合办理手续或违反合约的,守约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经纪方向违约方发送履约书面通知即日起至七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不履行合约的,守约方可有权解除交易或本合约自动解除,违约方按下列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如卖方违约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除无息退还买方已付楼款以及承担赔偿买方已支付给经纪方的服务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或承担赔偿经纪方居间佣金损失外,同时须支付与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包含未付定金)作为违约赔偿给买方。如卖方不依约退还款项及违约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支付给买方作为罚息赔偿,至支付全部应退还款项及违约款项为止。

  (2)如买方违约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赔偿卖方应支付给经纪方的服务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或承担赔偿经纪方居间佣金损失外,同时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与追究其未支付定金,且卖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如买方不依约支付违约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支付给卖方作为罚息赔偿,至支付违约款项为止。

  2、关于逾期支付楼款与逾期交房的赔偿约定:

  自违约行为发生后,不影响本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的继续履行。经守约方催促履约或发送书面通知之日起,卖方未按约定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总价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须按物业成交总价的万分之四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经纪方的收费标准及权利义务

  1、经纪方的收费标准:基于经纪方提供房地产居间等有偿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成交签订本合约,已完成了房产居间服务事宜,经纪方按公示的收费标准(买卖双方各自按成交价1.5%支付佣金)或《佣金确认书》收取服务佣金,现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各自向经纪方支付服务佣金,其中:

  卖方同意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

  买方同意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元)

  若买方需办理按揭贷款,经纪方公示的手续收费标准为按成交价1%收取,现买方同意向经纪方支付按揭贷款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元),

  鉴于经纪方已完成了房产居间服务,除经纪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该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或免除。买卖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合约不能履行造成经纪方居间佣金损失的,经纪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承担赔偿该次交易全部居间服务费给经纪方。

  2、经纪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纪方按照买卖双方委托,据实告之其所获悉的与本次房产交易有关信息。因经纪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的,经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应向受损方退还服务佣金。签约后由经纪方协助双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在经纪方通知配合办理交易手续及完结手续,如买卖双方不依约支付佣金及缴纳相关应付费用的,经纪方有权拒绝协助买卖双方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第九条 合约变更、免责及处理争议方式

  1、合约变更:本合约取代三方签约前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协议之内容;除因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的,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若涉及经纪方内容的补充协议,须由经纪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形式生效,否则因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的经纪方将不负法律责任。

  2、免责声明:本合约签订后,若非三方任何一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拖延办理或无法履行时,则各方同意有关交易日期按交易流程相对顺延或协商解除,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及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3、争议处理:因本协议的履行以发生的纠纷,三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按照合约关系向交易房屋标的所在城区管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先由各自承担,并最终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对方处理纠纷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执行费、律师费、差旅交通费、过户税费等)

  第十条 合约送达、生效及持有等附则

  1、合约送达:本合约记载通讯地址或身份证地址为买卖双方所有通知、文件等送达地址。如有通知地址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否则一经正常投递则视为已经送达,邮寄的凭证即为已成功送达凭证。

  2、生效及持有:经纪方已就本合约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详尽解释,并如实告知所掌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政策、流程、税费标准等内容,买卖双方经审阅无异议,并完全了解合同所列事项,各方按照合约关系承担义务。本合约自三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约壹式叁份,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如本条内容与上述内容有冲突,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客户须知: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收据或发票。如有我司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代收付款项或作出其他协议补充的,未加盖公司印章的,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

  卖方(签字盖指模):________经纪方:________买方(签字盖指模):________

  所属分行: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合约三方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亲笔签章属实。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亍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_________日内,结清全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_拾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直接付鼓给甲方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________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

  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_______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_________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_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1、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区各位领导鉴证,交纳税费________元整,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9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村南 楼 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车库号24平方米)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屋使用、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本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给乙方房屋所有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因国家规划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0

  卖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房屋买卖有关事宜,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如下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房屋座落:____市___大街_____号_____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百___拾__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先交给甲方订金____元,其余购房资金在20__年10月1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现金形式付款。

  三、甲方在20__年10月1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转户手续。

  七、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监证人:

  签订日期: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共万仟佰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章年月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已经进行了企业改制,原国有投资全部退出,为盘活有效资产,甲方决定将拥有产权的坐落于 房屋(总建筑面积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详见本协议附件1《房屋产权证书》)依法转让给乙方;

  乙方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上述房屋;

  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就甲乙双方前述房屋买卖行为,愿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向买受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20__年12月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的大楼0-5层房屋,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6320.52平方米。

  房屋结构为钢混。

  详见本协议附件1。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

  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单国用(20__)自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9平方米。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见本协议附件2)。

  5.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含土地变性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详见附件8)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420万元(占总房款的20%,可以折为购房款),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420万元,即总房款的20%;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两证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产权手续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840万元,即总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手续并在双方实际办理完毕全部房屋交接手续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万元,即总房款的15%;

  4、剩余总房款的5%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0日内(该时间越短越有利于买方利益的保护,毕竟占据房子会掌握主动,因此,建议将此时间尽量缩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进驻),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

  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含所属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

  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

  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对于前述范围的土地,甲乙双方将对现场进行丈量后做出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4、如果出现本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乙方可以给予甲方

  一定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承诺,致

  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协议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第3款约定的承

  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

  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协议限期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协议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由于本合

  同签约时该房屋所属土地的性质尚没有变性,即没有从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因此,甲方应该在签约后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及时变性影响了房屋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实际取得买卖房屋的产权,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项,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乙方购房款项,在退还该款项时根据实际占有乙方款项的时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并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增强对买受益的保护)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保证人丙方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协

  议项下甲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保证期间为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两年。

  2、丙方的保证责任,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做出任何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后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协议项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留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等用。

  各方所执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区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3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甲方现有位于____________北路交通局____________院内砖木结构、座北朝南、单门独院、四界清晰的平房两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余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余平方米,用途为住房。今卖给乙方平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各出资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对甲方所售房屋按使用面积的的二分之一平均分配,即从东到____________边墙、西到____________边墙的二分之一中心线等分,东边部分归____________所有,西部归____________所有。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产权证明同时转让乙方。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产权证明后一次性付清房款,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完成售房产权移交事宜后,如办理产权变更事宜,需甲方提供相关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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