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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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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通用13篇)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__市古美路__弄__号__室,另一套位于__市古龙路__弄__号__室。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古龙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古美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古美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古美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古美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古龙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古美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古龙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古美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古龙路房屋与古美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古龙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古美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古美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古龙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2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卖方)

  身份证:

  乙方: (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2)该房屋地址为:面积为:,该房屋用途为: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 人民币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暂存于中介方帐户(户名:,帐号:),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无息转交甲方。

  3、乙方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该笔款项由中介方一次性划入甲方帐户。

  七、若甲方在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八、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中介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4

  合同号:_________

  住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第二天宣布。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产权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合法的房屋出售证明(芜湖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出售的房屋(是/否)已抵押,甲方对该房屋的产权负全部责任。该房屋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车库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关于销售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的合法性,并有权挂牌交易。如果情况不真实,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三条乙方购买权声明

  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成立的前提下,自愿购买甲方所售房屋的全部产权,并承认仅在此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待售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价格出售该房屋。(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本合同转让手续所需的资料,并立即向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元的佣金;甲方代理产权费为____________元,乙方代理产权费为___________元,贷款手续费为___________。丙方实收佣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外,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首付款。如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2.不需要银行贷款

  丙方以乙方名义办理产权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付清剩余房价款

  3.银行贷款

  (1)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必要材料。

  (2)乙方应在_____之前将房价首付款的30%存入_____银行。

  (3)银行贷款的部分房价由银行按照银行规定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于年月日腾空房屋并移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房价款0.4‰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视为甲方违约。如果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乙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约,购房首付款归甲方所有,所有中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必须承担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的责任,并承担一切中介费用。合同终止后,违约方应结清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该房屋交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债权债务的房屋。出售后,甲方应对与甲方有关的一切财产纠纷和债务负责

  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的现状与房产证相符。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损坏;固定和不可移动的装饰物品没有损坏。

  4.该物业送检后,乙方应承担该物业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电费、水费、煤气费、物业费等。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产权处理协议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前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契约权属转移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屋权属证书。甲乙双方可委托丙方办理房产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纠纷和债务均与丙方无关

  办理上述手续发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第9条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在加盖白家兴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01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的石材荒料供应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荒料的名称、各种规格的单价荒料的名称芝麻白,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第________年按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第________年按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带色线、色差及处荒料的规格荒料按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

  第二条石材荒料的数量与规格

  1、荒料的数量及规格按照乙方的入库单为准,合同签订起第________年甲方必须保证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给乙方,第________年必须保证七千立方米至一万立方米荒料给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够荒料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把荒料卖给

  第三方,乙方也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货,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3、荒料规格根据行业标准厚度必须达到600㎜规格,长度按最短位置300㎜进退,宽度按行业标准(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计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须根据乙方需求的`规格,进行开采供货,供货的连方荒料必须达到1500㎜高度、数量达到总需求量的80%以上进行供货。

  第三条荒料的验收标准

  1、乙方的工厂交验货。

  2、甲、乙双方按双方实际测量认可尺寸进行验收结算。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尺寸问题甲方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

  4、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工厂,运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运输市场行情定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预付四万元(人民币)荒料款给甲方,年终结算时与当月荒料款一起结算。荒料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测量检验共同确认的荒料立方数,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每个月的月底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0万(人民币),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分起和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第________年的时间期限按甲方开始送货时间开始计算,以此类推。合同到期,同等价格和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将荒料继续卖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X:

  乙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X:

  乙方代表:电话:

  签订日期: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所有、使用的一套房屋卖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房产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与乙方看房时甲方所提供的面积数据相符。

  二、买卖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屋的内部情况买卖价格定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此价格内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价格。

  三、房屋交付:

  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征对房屋对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1、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煤气卡及物业费用等到给乙方交房时已交清的所有凭证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由甲方向乙方说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对水、电、暖、煤气、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的走线情况、接口位置及计量仪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交接。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行使。

  四、付款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及原购房协议书原件,并现场对房屋进行交付验收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购房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甲方的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购房协议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成分;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等),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决。

  甲方保证因国家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等涉及到的土地与房屋赔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本房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保证:如原建房单位在日后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及时协助乙方到原建房单位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保障乙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行使,如因变更时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所有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能变更正常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现有住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及时的找到甲方。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每份协议后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

  甲方房屋,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县 路 号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

  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房屋过户。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七、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 证号:

  地址:

  电话:

  身份 证号:地址:电话: 年 月 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8

  房改房在交易与商品房是不一样的,那么,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在什么情况下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影响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1999年出台的.《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时,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上市确认和交易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居民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该《办法》还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房改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房屋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号,国土证号为。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该房屋出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签此合同时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甲方将房产证和国土证交给丙方保管,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开始办理,在此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时间,可以相互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的相关规定赔偿违约金。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陪同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过户前即付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丙方在甲乙双方产监处过户拍照后将此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待邮政银行按揭贷款审批后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须开具剩余款项(包括按揭款)的欠条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银行按揭贷款时须归还欠条,开具等额收条给乙方)。过户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转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将交房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给甲方。

  三、其他相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银行按揭手续,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甲方在此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及按揭贷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由方承担。

  六、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1%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应最迟于交房当日支付中介服务费于丙方。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1%给付丙方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并等额赔偿甲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并等额赔偿乙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

  3、若因邮政银行按揭手续不能通过审批,则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丙方将替甲方保管的购房定金原数返还给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10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区室的房屋以人民币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二、甲方将乙方给付的房款中的元作为押金交付乙方保管,待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甲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后,乙方将押金如数奉还。

  三、因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保证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产权手续,如甲方怠于履行协助义务,押金不予返还,并应当承担因过户不能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交付该房屋所有证件。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再行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购房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解除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房屋装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如因该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所产生的补偿款或新置房屋等的受益权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该房屋所在贾庄村委存放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将该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及产权情况

  1、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的房屋一套、柴间,产权面积分别为1_3.88平方米、_.76平方米(包括公摊在内),房屋结构为框架,用途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让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债权债务等权利瑕疵。如有出现任何权利瑕疵,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应确保有权出让该房屋。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再付购房款人民币。

  4、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元。

  第三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款项时,立即将该房屋的房产证、门牌证等有关权利证书交付乙方,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产权变更登记

  1、该房屋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水电过户等手续。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币__0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拒绝履行交付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月利率1%计算已支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3、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款项的三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包括赠与、转让、出租、或从事商业活动。

  2、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一为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12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根据国家《民法典》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 楼 底共 间,新旧程度 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二、甲方通过转让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房。有房产证(号码为                  )、土地证(号码为             )。现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乙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一。

  三、价格与费用

  经约定,上述房产总价格(大写):   (¥  元)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 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年 月 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出卖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买受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一套及车位一个出售给乙方,集资房建筑面积平米,户型为*室*两厅,车位为地下车位,面积以甲方实际取得的为准。指标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此笔费用在合同签订当日已经支付,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确认后视为已经收到。

  (二)、房屋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为棚户区改造房,地址。由于该房产及车位正在建设之中,无法确定具体坐落,以甲方实际取得的楼号、楼层、房屋及车位为准。

  (三)、房屋权属情况:

  1、房产证:该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是否能够办理,以甲方所在单位实际办理情况为准。如不能办理,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责

  任:(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20xx年之内(包括20xx年)因甲方单位原因无法办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此权利),甲方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包括指标转让价款、购房款、物业管理费押金、维修金、滞纳金等,但如果届满之日,甲方单位正在办理房产证,乙方则不能解除合同;(2)、自甲方取得房产证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应当无条件地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经乙方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口头通知及其他任何可以到达甲方的方式催告甲方之后,1个月之内甲方仍未予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违约责任条款)。本合同所指电话、电子信箱、信件通信住址均指前述主体身份中陈述的。

  2、土地使用状况: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证编号为,具体证书号以实际取得的土地证书上核载的为准。

  (四)、房屋争议情况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房屋争议,否则依照约定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按照甲方欲与其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执行,目前预购平米住宅,总价格为人民币**元;车位价格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由乙方直接交付给甲方。

  (二)、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转出账号为——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账号为——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上述费用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直接向集资方按时完全交付。

  (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购房款及车位款的50%,数额为人民币**元,上述款项甲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已经收到(每收取一笔款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另行出具收据,未出具也视为已收到);该工程封顶时乙方支付购房款及车位款的30%;待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支付尾款。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之后,甲方应将其从单位获得的购房收据交付给乙方,并为乙方出具相应收据。

  (3)其他约定:由于该房产为单位集资房,乙方只能以甲方的名义交付相关费用,所开具的票据皆是甲方的名义,甲方不能以票据上的付款人与实际付款人不一致为由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皆认可乙方是该房产的实际付款人及所有人。

  (三)、税费承担:因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房屋交付

  (一)、交付期限:甲方在实际取得该房屋之后,应当及时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期限以甲方所在单位承诺期限为准,具体时间为**年**月**日,截止到**年**月**日,甲方仍未能交房,如果是由于甲方单位的原因,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此权利),甲方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包括指标转让价、购房款、物业管理费押金、维修金、滞纳金等一切实际支出;如果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违约责任条款)。

  (二)、交付方式:甲方以其实际取得的房屋现有状况进行交付,包括钥匙及其他设施、设备,如果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其单位协商,如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购房指标条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将该指标转卖他人,或者不配合乙方办理购买该房屋的相应手续,及其他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况,甲方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指标款和赔偿其他实际损失。乙方如果放弃购买,该购房指标款不予退还,其他支出应退还。

  (二)、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返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包括指标转让价、购房款、物业管理费押金、维修金、办证税和费、滞纳金等一切实际支出。

  (2)赔偿合同解除之日该房屋的市场价与购房价之间的差价;

  (3)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甲方占有乙方资金期间乙方的利息损失;

  (4)赔偿乙方因主张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误工费等。

  第五条 担保责任

  丙方自愿为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双方发生争议之日起2年,保证债权及担保范围:甲方因违约所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如果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因主体资格灭失,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概括承受;

  (三)、合同附件: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转账银行卡复印件;

  (四)、如若发生争议,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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