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定期租赁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阜成路 号院号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一间,供乙方经营使用( )。
二、 房屋租赁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为止,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或北京市政府征地,单位开发改造等,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 房屋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金为 。
四、 付款方式:半年一付 且提前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 月 日前。
五、 合同期内,乙方不准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自己使用的水,电费和卫生费。
六、 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租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可优先照顾乙方,租金再议。
七、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
九、 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护室内设施,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乙方承担改造的一切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 如在承租期间发生矛盾,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解决矛盾,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定期租赁合同书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